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出炉 计划审议23件立法项目

19.02.2016  09:44
  2月18日,记者从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八次主任会议获悉,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列入审议计划的项目共23件,其中,继续审议6件、新制定9件、修改6件、废止2件;计划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15件;计划将14件有迫切立法需求但立法条件暂不具备的立法项目列入调研计划。

  据介绍,今年的立法计划与去年调整的本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作了衔接,项目涵盖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社会依法治理、保障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扶贫、科技进步、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着力为推进“四个全面”四川实践提供法制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出炉的立法计划增加了调研计划部分,重点体现了通过立法引领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和绿色发展的要求。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列入审议计划,将《四川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四川省信息化条例》列入调研计划。在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列入审议计划,将《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列入调研计划,将《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修正)》《甘孜藏族自治州集体人工商品林管理条例》列入批准计划。将《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列入审议计划,将《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列入调研计划,助力我省脱贫攻坚工作。“需要说明的是,去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13个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目前正在制定本级地方立法程序规定或者着手展开有关工作,因此未列入此次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方面表示,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结合有关方面的立法需求,如确有必要可进行适当调整。(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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