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护岸 城河共生 ——《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诞生记

24.11.2021  20:22

 

  《广安市西溪河岸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广安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获得全票表决通过后,于11月23日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

  西溪河是广安主城区的景观河、生态河,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广大市民休闲、运动、娱乐的好去处。

  近年来,西溪河岸线资源逐渐受到侵蚀,岸线周边空间遭到破坏,严重影响市民的生活和城市形象,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长江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今年3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规定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岸线实施特殊管制,强化保护,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

  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把人民的期盼放在第一位。

  通过地方立法加强西溪河岸线保护,用法律武器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是每个广安人的期许和愿望,是市委的部署与要求,更是立法机关的职责与担当。

  立法,时不我待!

 

问题导向 聚焦关注立“管用”之法

 

  在立法过程中,如何明确西溪河岸线保护范围、划定部门职责,明确利用与保护的关系?只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百姓关注,深入一线调研,获得第一手资料,使立法工作更具针对性,才能保证这部法规管用、有效。

  2020年11月,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为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12月,成立立法项目组,具体负责《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迈开步子走下去,一线问题收回来。立法项目组从西溪河源头出发,途经岳池县,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等地,用双脚丈量每一寸河岸,认真收集沿线县乡单位、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市级部门反馈的建议,及时汇总、梳理、研究,筛选出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解决的问题,制成问题清单,并逐一提出立法解决方案。

  “部分建(构)筑物修建在河岸边,甚至已靠近河堤(坝)。”广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建议分类明确建筑、道路、绿地等管控线,强化岸线规划刚性,理顺岸线监督管理体制。

  “沿河村民、居民环保意识不强,有时直接向河岸、河流倾倒垃圾,影响西溪河水质。”岳池县顾县镇有居民建议,要引导沿河村民、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西溪河沿岸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

  ……

  在系统总结调研发现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吸纳各地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2021年3月,立法项目组形成《条例》草案初稿。

 

集聚众智   科学民主开门立法

 

  “在《条例》立法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对此深有体会。

  ——充分采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

  “西溪河岸线是指西溪河常年水位线水陆边界外侧一定范围的带状区域。”广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将“外侧”改为“陆侧”。立法项目组反复斟酌、认真研究后吸纳了该意见。

  实际上,这只是《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的一个缩影。

  三次审议《条例》草案,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都高度重视、认真审议,每次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立法项目组均认真研究吸纳。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报请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

  征求21个市级部门,以及枣山、协兴园区管委会、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

  全文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条例》制定注重广开门路,听取各方意见。

  9月2日,组织召开《条例》草案听证会;9月13日,组织召开论证会,《条例》制定始终坚持高质量立法。“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伯礼建议:第三章利用中关于‘城市岸线’‘场镇岸线’‘乡村岸线’‘全民水库岸线’的有关表述应与第三条岸线保护范围对应统一。

  “市司法局2条意见、市自然资源规划局3条意见……”会议记录、汇总统计、研究论证……忙而不乱,一切井然有序。

  从启动立法项目,到《条例》形成,先后开展了6轮立法调研,大大小小30余次座谈讨论,4次咨询、论证、听证会议,收集到意见建议230余条。

  ——精心研究立法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收集之后,重点是研究吸纳。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先后6次组织《条例》草案修改讨论会、座谈会,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政府办、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家、法律实务专家参加会议。

  “能吸收的尽量吸收,能体现的尽量体现。”广安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各方意见的分析、研究和吸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分析研究、吸取众智,修改调整《条例》草案。

  300多个日夜里,反复讨论、认真推敲,逐条、逐句、逐字精心修改,累计修改调整《条例》草案22次,《条例》在反复研讨中不断完善。

  《条例》的形成,汇聚了全市人民的智慧,充分体现了地方立法全过程民主,也是广安市立法机关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亮点频显 彰显地方立法广安特色

 

  地方立法的生命力在于地方特色,地方特色体现了地方立法的价值。

  细览《条例》全文,有总则、保护、利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33条。篇幅不长、字数不多,却始终坚持立足地方实际,亮点频频,彰显广安特色。

  ——坚持“小切口”选题。《条例》从河岸这一河流与城市连接最紧密的地方“切一刀”,着重解决西溪河岸线保护与管理方面的难题,推动城市与河流有机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注重城乡融合。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将西溪河流经的乡村岸线纳入调整范围,为建设美丽乡村、优化产业结构预留发展空间。同时,注重西溪河岸线保护管理的整体性,强化乡村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

  ——突出规划引领。《条例》明确规划的编制、内容以及实施方面的要求,规划方面的条文数占“保护”章节的60%。特别是明确“西溪河岸线保护规划是西溪河岸线保护、利用和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以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

  ——着力可操作性,有效管用的内容“有几条写几条”。《条例》重点围绕保护体制、保护措施、规范利用、监督管理作出规定。明确属地保护责任和部门职责,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沿岸村(居)民委员会在岸线保护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制定生态保护、岸线绿化、污染防治、防洪排涝、市政设施保护、文物古迹保护等措施建立健全保护体系。鼓励和促进对西溪河岸线进行生态性、公益性、服务性的合理利用,突出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利用中促进保护的理念。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日常巡查机制。

  立百姓需要的法,立造福社会的法。我们相信,在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的推动下,《条例》这部具有广安特色、反映人民意愿的法规,必将为广安西溪河岸线保护发挥巨大作用,水清岸绿景美民乐的画卷正在徐徐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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