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被指监督政府不力 将修订议事规则
南都讯 记者蒋生 澳门立法会正酝酿修订议事规则,包括听证、重新提出法案、口头质询、议程前发言及法案引介时间等。预计整个修法需4年时间。这是新一届立法会在监督政府方面又一举措;此前口头质询会议开至晚10点40分,官员答应重大合同批给将先送廉署、审计署和检察院听取意见。
舆论指责质询沦为文件游戏
澳门立法会主席贺一诚在新春之后,已要求该会下属各大委员会加强监督政府的工作。其中,章程及任期委员会近日开会讨论修改议事规则。据悉,本届立法会4个多月来收到10多份议员要求修改规则的意见书,上届立法会也收到多份意见书。
近年来澳门立法会受到监督政府不力的指责。最大的中文报纸《澳门日报》总结说,“书面质询、口头质询、辩论及听证”是四大监督手段,听证在15年都未曾正式启动过,质询和辩论轮番上阵似乎威力未显,书面质询有时沦为文件游戏。
社会舆论对此曾有质疑,但是碍于议事规则议员们并不能充分地与官员交锋。而修订议事规则也被认为是更有效地监督政府。
政府接受批评 特首做承诺
而在上周五,立法会的口头质询会议上公布了一个新的机制:特区政府日后处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批给合同时,必须事先将合同文本送交廉署,审计署及检察院听取意见,确保有关批给合同的合法性。
由于当天的口头质询数量多、范围广,某些提问、回答需一小时,立法会主席贺一诚提出将会议延长至晚上11时59分,后获表决通过。贺还提醒过半议员出席会议才能举行,让议员们取消了晚上个人活动,立法会提供盒饭。贺强调说,出席会议是议员监督政府的最强手段,亦是议员对社会的交待。他总结认为政府官员对口头质询会议非常重视,大家应互相配合。
司长等官员与议员们最后舌战至晚上10点40分。其间不少议员对政府批给重大合同的问题提出尖锐意见,要求建立预先监察机制,避免巴士合同引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再度上演。经济财政司司长在回应解释一番后说,为确保所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批给合同的合法性,行政长官已作出指示,日后在处理有关合同时,须事先将合同文本送廉政公署、审计署及检察院听取意见。
焦点
A
议员书面质询 官员念稿
立法会的质询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就连不少直选议员也对此颇有微词。有议员称连发数道书面质询,政府的回答都是官话,有的甚至几个月不回复。至于头口质询,在大多数时候要视官员的心情和能力而定。因为议员会很早把口头质询以书面形式提交,官员集中到立法会,把一早准备的书面答复念一次,由于缺少充分的正面交锋、追问、质问的时间,官员很容易拖延。
质询效果不佳,其根源被认为是官员的官僚、八股响应对自己的仕途丝毫无影响,反而是多做多错、少说少错,不如拖延了事。有建议认为,这方面可进行修改:议员不满政府的书质、口质响应可不收货,可发还再做或同一会议多次追问;官员要为屡问不答解释,甚至将官员“配合立法会”情况作独立报告交政府,或成为绩效评核其一要项。
B
15年来听证从未启动
按基本法第七十一条第八项的规定,“在行使上述各项职权时,如有需要,可传召和要求有关人士作证和提供证据。”但是回归15年从未启动过的听证制度。
这也被称为是最敏感的一个条款。在议员提出听证动议后,需交立法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才能让相关人士到立法会提供证据。
对于立法会这一项监督权力,澳门政坛一方认为,目前的选举制度、议事规则里面对听证限制太多,根本无法有效发挥监督的作用;另一方则认为,听证属准司法制度,处理不慎或会抵触司法权。
(原标题:澳门立法会修议事规则 让议员更有力监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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