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贼为偷仓库买狗粮“贿赂”看门狗

17.11.2015  10:11

  今年6月25日,自贡市大安区人民路一间库房被盗。库房内的“五粮液”、“红花郎”、“剑南春”、“贵宾郎”等共计100余件,总价值14万余元的各类白酒被盗。但让仓库主人感到奇怪的是,为什么库房被盗,养在库房内的狗却没有反应?

  昨日下午,自贡市大安公安分局的民警解了谜,原来是这个偷酒的人买狗粮与狗混熟了。

   仓库内 百余件白酒不翼而飞

  刁某一直经营酒类生意,为了方便存储货物。他在自贡市大安区人民路租了一间库房。2015年6月25日,他发现存放在库房内的“五粮液”、“红花郎”、“剑南春”、“贵宾郎”等共计100余件,总价值14万余元的各类白酒被盗。

  案发后,刁某向大安分局报案,大安分局刑警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全力侦破该案。通过4个多月的调查摸排,11月6日,分局刑警大队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经审讯,余某对自己采取翻墙入室,盗窃各类白酒100余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作案前 买狗粮“贿赂”看门狗

  原来,余某家住在刁某租用的库房旁边,在余某家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库房中的一切情况。看到库房中堆放了许多白酒,且平时晚上没有人看守,余某遂起盗心,着手想办法偷白酒来卖。

  由于刁某的库房中喂了狗,余某为此还专门买来狗粮喂狗。

  把狗喂熟了之后,余某便在晚上九十点从家中搭梯子下到库房,把库房中存放的白酒搬到自己家中。每次余某都要搬五六个小时,就这样,余某采取这种“蚂蚁搬家”的方式,前前后后总共偷了3次,将库房中总共价值14万余元的各类白酒盗走。

  之后,余某遂以低价将其卖到宜宾市永兴镇、孔滩镇、白花镇、富顺县板桥镇等地,销赃获利5万余元。当民警将其抓获后,在余某家中起获了价值3万余元还未来得及销赃的白酒。

  目前,余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通过辗转多地,警方已为受害人追回4万余元的白酒,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傅鹏凯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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