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积极贯彻落实我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

31.01.2020  19:14

根据《关于坚决贯彻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工作的通知》,我省启动四川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按照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调度工作会议和四川省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四川省教育厅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强调。

一是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坚决落实Ⅰ级响应要求,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采取对应Ⅰ级响应的处置措施,及时组织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的通知》各项规定,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和采取进一步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三是要求立即启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舆情应对和引导。同时,要求制订学校可能推迟开学时间调整的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四是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并掌握寒假留校学生、个别返校学生的情况。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活动,对外出学生须做好去向登记,加强对进出学校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务必落实好各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

五是要求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有效处置。

六是要求各地和学校要在春季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及相关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实施公共场所和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环境卫生不留死角、清洁消毒不留空白,为师生创造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七是要求各地和学校要提前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准备及后勤保障,落实人员职责,做好留校和返校学生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做好值守教师、医护人员等的个人防护工作。

八是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校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督导,采取不打招呼、主要以暗访抽查的形式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