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局“四突出四强化”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9.08.2015  12:12

近日,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多措并举促使食品生产企业主体意识和产品合格率得到大幅度提高。

一是突出准入管理,强化市场环境净化。把食品安全规范和职业道德作为许可受理前的重要内容,对食品安全意识单薄的企业予以劝退。统一审查内容和评判标准,以严格的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倒逼企业主动提升产品质量。实行“双随机”抽查标准,对企业许可的证前抽查实现100%全覆盖。上半年,对4家食品安全意识单薄的企业进行劝退,对3家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的企业暂缓发放许可证。

二是突出教育培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企业自律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前提,上半年,该局先后对茶叶、大米等企业开展了8次专题培训,共培训企业400余家次,人员12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行业安全意识。

三是突出飞行检查,强化企业制度建设。坚持以“四不两直”为模式的常态化飞行检查,今年以来,开展市级层面飞行检查47次,及时发现63家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239个,有效将风险扼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突出问题后处理,强化责任落实倒逼机制。严查重处重拳打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上半年,共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章企业17家,罚款32万元,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完成率100%。

截止目前,完成茶叶、饮料、白酒、肉制品糕点等10大类食品300余批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检验合格率达到98%。下半年,将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事中和事后监管,按照“监管是服务、监管强行业、监管促发展”工作思路,在确保产品出厂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将监管重心向行业纵深拓展,保障好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