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售卖穿山甲制品所得近37万 资中男子获刑5年

19.01.2016  19:56

  华西都市报讯(客户端记者 肖茹丹)2014年8月,四川资中森林公安查获四川境内最大一起非法售卖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制品案,涉案穿山甲鳞片数十公斤。最终,药材公司老板周某、中医门诊部老板罗某被告上法庭(本报2015年11月18日曾报道)。1月19日,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周某明被资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6年前,罗某和其他几人合伙出资成立了“民生祥”中医门诊部,设在资中县某街道一个数十平方米的铺面内,20多岁的年轻中医医生赵全俊(化名)和老中医贺祖光是门诊部坐堂大夫。

  2011年后,在赵全俊给病人开的中药处方单中,一味名叫“过山龙”的药材开始频繁出现,动辄就是10余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3年年底。因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资中县检察院在对“民生祥”进行调查时,发现被频繁使用的“过山龙”有蹊跷,随即和当地森林公安协同展开调查。后经证实,“过山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鳞片。

  “两年时间,‘民生祥’中医门诊部一共给3000多个患者开出了含有穿山甲鳞片的处方单,使用超过6000次。”办案民警说,从2011年至今,为“民生祥”提供穿山甲鳞片的药材公司共非法销售穿山甲鳞片数十公斤,涉及省内多家中医医疗机构。随后,药材公司老板周某和“民生祥”老板罗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采取强制措施。该案是四川省最大一起非法售卖穿山甲制品案。

  1月19日,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被告人周某明利用其经营的四川省某医业公司,向资中县数家医疗机构非法出售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制品穿山甲甲片,共计59.466千克,销售金额369874.10元,被告人周某明被资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该案也是四川省近年来首次查处的以药品名义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