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净化器蜂拥上市 专家:选购需关注适用面积

27.02.2014  18:40

持续大范围的雾霾天气成为全国多个城市的市民关注的话题,2013年全国平均雾霾天数创52年来之最,江苏、安徽、湖南、浙江等地均创下历史纪录。这也让空气净化器的销售火爆一时。25日上午,江苏省质监局公布了20个品牌空气净化器的比对实验结果。

数据显示在PM2.5的净化效率的测试中结果为,20个空气净化器产品中,20分钟内PM2.5净化效率最好的达到了99.56%;最差的只有72.28%;60分钟以后,九成产品的PM2.5净化效率达到了99%以上,表现最不佳的,净化效率为97.42%。

本次抽检的20台空气净化器中,19台采用HEPA物理过滤原理(市场上大多数净化器对固态污染的净化均采用此原理)。HEPA是高效空气过滤器的缩写。目前国家标准对空气净化器的电气强度、泄漏电流、卫生安全性、噪声等技术要求都作出了规定,但未做强制性规定,而不少企业正是利用了标准中的漏洞,进行了隐瞒宣传。?空气净化器的适用面积(洁净空气量)、净化效能大小,与其对颗粒物的去除能力密切相关,是产品定价的基础指标,也是选购和使用空气净化器的首要参考指标。

江苏省质监局的检测结果显示,在抽检的20台空气净化器中,有17台对洁净空气量或适用面积做了明示,3台未对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做明示。分别是艾美特、惠而浦和莱克。

记者看到,苏州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这台空气净化器型号为KJ701-3,未做出明示,实测值适用面积27平方米,净化效能功耗标称30W,实测35.5W,它的售价为5299元。

记者25号拨打苏州莱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负责净化器的人不在。26号,记者又多次拨打了该电话,该公司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江苏省洁净仪器设备计量中心副主任、苏州计量测试研究所研究员厉龙对记者说,有些厂家没有标明适用面积或净化效能。对消费者选购来说,肯定是不利的。关键性能指标没有标示,就是回避,不能帮助消费者知道它的真实性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