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乡限制操办12种酒宴

16.11.2014  01:05

  本网讯(蒲德昕   记者   刘先贵)近日,通江县空山乡发布《空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操办酒宴的意见(建议草案)》,规范农村操办酒席行为,并将这一规定纳入村规民约。据悉,这是全市首个有关禁酒宴的村规民约。

  空山乡人民政府负责人称,近年来,农村酒席是越来越多,大操大办现象也越来越突出。为有效制止农村“巧立名目操办酒席”的不正之风,近日,在空山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空山乡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操办酒宴的意见(建议草案)》,要求各村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等方式,把制止滥办酒宴纳入村规民约,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建立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根据村规民约,各村以农户近年来最后一次举办酒宴时间为界限,建立相关台账。凡符合操办酒宴条件的农户,必须提前提供相关证明到辖区红白理事会填写《空山乡农村办理酒宴申报审批表》,经红白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并按照要求,签订《酒宴办理安全责任书》,方可操办酒宴。如未经申报审批的一律视为违规滥办酒宴。

  空山乡在界定酒席范围时,做到限定措施“人性化”,既把婚丧嫁娶纳入可以申报办理酒席的范围,又规定了农户五年内可自愿申报一次除婚丧嫁娶之外酒席的时限。除此之外,如:新建房屋、升学、参军、开业、周年、立碑、祝寿、谢师、搬家、孩子满月、购置门面、旧房装修加层等其他巧立名目的酒宴一律不得超范围、超时限操办;党员、干部则按照各级相关规定执行。

  空山乡人民政府成立了“空山乡规范农村操办酒宴指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各相关单位开展治理农村滥办酒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村则成立了相应的“红白理事会”和“家政服务队”,负责对本辖区规范操办酒宴的宣传、指导和监督,对本村村民(街道居民)举办酒宴进行初审,切实履行治理滥办酒宴的责任。

  根据规定,空山乡每发现一起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对群众滥办酒宴履职不到位、制止不力、举报不受理的行为,乡纪委将分别追缴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廉政责任金200元,并向乡纪委作书面检查,连续出现三起违规办理酒席的,视其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民选干部则提请村民代表大会依法按程序进行罢免;对违规操办者除按本村《村规民约》处罚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