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公告

24.10.2013  16:36

稻城县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公告

受稻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委托,稻城县教育局就稻城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竟标。

一、项目名称:稻城县教育局学生营养餐采购

二、招标内容及技术参数

1、学生饮用奶:学生饮用奶源提供生产企业必须是通过省级及其以上相关机构认定,取得专供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和标牌的企业。《灭菌乳标准》必须执行《GB25190》标准;《生鲜牛乳收购标准》必须执行GB19301标准,不准用复原乳生产。包装盒上须注明“中国学生饮用奶”字样,不添加任何防腐剂,采用常温保存、保质期不少于90天。

2、软面包和火腿肠执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并实行检查部门备案制,保质期不少于90天。

3、产品规格:学生饮用奶每盒应为200ml,火腿肠每根40g,软面包每个20g。

4、牛奶至少提供两种以上口味(不包括饮料型),必须是纯牛奶和营养早餐奶类,每隔一周轮换一次。

5、乙方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中标价格含学生饮用奶、软面包和火腿肠的生产、储藏、运输、配送、税收、检验等相关费用。

7、交货时间: 2013年9月1日开始

8、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全县农村16所学校。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在四川省公布的供奶企业准入名单范围内。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劳动执法年检证书、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3、投标供应商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企业授权代理证、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资金:牛奶生产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含)以上。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在最近三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不良记录及安全、质量问题。

6、凡列入“计划”的营养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产品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商必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四川省“计划”采购项目直接授权,生产企业产品经销授权证书。

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法规,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涉及食品类产品,必须满足采购人保质、保鲜、就近配送条件和足额交纳质量保证金。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乳制品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或者代理商,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供货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在开标前单独提交稻城县相关部门的审验证明材料),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

五、留样要求

每次配送到学校的营养餐必须免费向稻城县科技教育局普教室留样一份并完善留样相关记录。

六、供货方式

中标供货企业根据稻城县实际情况,必须保证每月不低于一次配送,将学生饮用奶、软面包和火腿肠等送到稻城县人各乡中心校;每次配送的物品数量应为25天的发放量;中标供货企业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供货食品的及时、供货食品运输安全。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后,保证在7天内开始供货。

七、付款方式

货款每月由稻城县教育局按照实际配送量一次性结算支付。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在稻城县教育局(稻城县城金珠镇亚丁路一段90号)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生产厂家及品牌有效证明文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开标地点及文件递交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8月10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地点:稻城县教育局会议室。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9日下午16时前,地点为:稻城县教育局。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采购人及招标文件条款要求。

十二、投标保证金

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五万元,未中标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另行提交。

十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 稻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邹山川              联系电话:0836--5728871

招标方:稻城县教育局

                      联系人:邹山川              联系电话:0836--5728871

                                           

                                                                                                                                                        稻城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