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费优惠、就业增收、校外培训……本周这8件民生大事重要!

25.03.2023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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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常务会: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包括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政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今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政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会议要求,要做好政策宣介,积极送政策上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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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常务会:审议“三农”重点任务工作方案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三农”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会议通过了《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重点任务工作方案》。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响鼓重锤持续抓好“三农”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扛起责任,落实落细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确保全年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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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常务会: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汇报

  国务院总理李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是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实践,是千年德政。必须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继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抓好政策和工作落实,紧盯薄弱地区、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要强化促发展的导向,财政支持、项目安排、帮扶政策都要紧紧围绕发展来谋划和实施。要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及早谋划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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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海南离岛免税品可提交担保后提前放行

  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离岛免税品可提交担保后提前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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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来了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办法规定,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等,同时设置即时性工作评价和加减分项。2016年8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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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部门:7种途径助力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

  中国残联、工信部、财政部等8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加大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力度的通知》。《通知》针对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提出七个方面具体帮扶措施,其中包括:在实用技术培训帮扶方面,力争让每个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都能有1人免费接受培训,掌握1—2门实用技术。在新业态就业帮扶方面,为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末端服务、云客服等工作岗位,安排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农村寄递工作,在农贸市场、商贸中心、超市、旅游景点等场所推广开设残疾人就业创业产品售卖专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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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关校外培训机构!5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包括资金筹集方面,明确了举办者的出资义务和不得抽逃出资的要求,同时禁止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禁止中小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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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提升“快进”交通网络衔接效能、提高“慢游”交通网络通达深度等工作作出相关部署。《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密火车站、民航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客运直达线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对外客运方式的衔接,提高旅游出行便捷性。同时,支持在国家旅游风景道开通旅游观光客运线路,在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开通红色旅游主题客运线路。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