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营改增累计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近170亿

18.07.2014  15:13
核心提示:截至2014年5月底,改征增值税应纳税额161.90亿元,累计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近170亿元,其中试点企业减税95.98亿元,税负整体减轻32%。新办企业达到10.96万户,月均增加6500户。       广东“营改增”试点一年多来,政策惠及面不断扩大,产业转型升级明显加快。广东省国税局17日披露,截至2014年5月底,改征增值税应纳税额161.90亿元,累计为纳税人减轻税负近170亿元,其中试点企业减税95.98亿元,税负整体减轻32%。新办企业达到10.96万户,月均增加65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