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财行税司《资源税全面改革业务指南》编写工作会在成都召开

08.09.2016  21:18

  自今年7月1日起,资源税全面改革在全国正式实施。为了方便征纳双方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改革政策、发挥改革应有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于8月29日到9月4日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组织召开《资源税全面改革业务指南》第一次集中办公编写工作会议,来自四川、辽宁、河北、山西、安徽、河南省及内蒙、新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管资源税的处长和业务骨干共15人参加会议。

    集中办公会议期间,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袁泽军调研员对《资源税全面改革业务指南》的编写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与会代表围绕写作提纲展开了充分讨论和论证,并根据各省(自治区)的特色矿种、征管实际情况进行分工写作。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资源税全面改革业务指南》(初稿)顺利完成,为第二次集中办公修改和审定书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