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

17.11.2014  11:39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多项涉及税收政策和税务部门。税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列出整改清单,找准症结所在,始终把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作为推进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在全国税务系统形成了“定一策优一策策策管用,抓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的浓厚氛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造福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多项涉及税收政策和税务部门。税务总局坚持问题导向,列出整改清单,找准症结所在,始终把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作为推进政策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大督导检查和考核力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在全国税务系统形成了“定一策优一策策策管用,抓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的浓厚氛围,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造福人民。

“两减两加”:方便送给纳税人 麻烦留给税务人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在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能量巨大。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以“高含金量”的措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

  今年2月,税务总局公布了所有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4月份主动将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纳税人即时可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受惠面因此增加30%以上。

  通过逐项研究、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今年8月初税务总局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占国务院批准取消29项非行政许可中的33.3%。2013年至今,已取消和下放43项审批事项,并同步清理了与取消下放审批项目相抵触的文件和制度,防止“取消不了”、“放不下去”。据了解,今年四季度和明年,将继续取消约20项非行政许可,使行政审批项目减掉2/3以上。

  在公开全部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响亮地提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着力减少纳税人的资料报送、表单填写和税务部门的进户检查。

  减少资料报送方面,税务总局分两批取消了包括税务登记验证申请表等26种纳税人填报的涉税文书报表,各省税务部门平均减少纳税人填报的涉税表单30多种,减轻资料报送量23%左右。

  减少表单填写方面,坚持“两个一律”,推行免填单服务。即能从税收信息系统中提取的数据,一律不再要求纳税人填报;税务机关已经掌握的数据,一律不让纳税人重复填报;对需要纳税人经常填写的基础性资料和表单,实行“一次填写、长期使用”,全国税务机关平均推行免填单服务29项,平均每项减少纳税人业务办理时间约25%。

  减少税务检查方面,税务总局分三批取消了包括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等29项进户执法项目,同比减少约30%,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进户检查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该“减”的不含糊不打折,该“加”的不避难不推责。坚持税务总局简政放权做“减法”,服务管理做“加法”,把方便送给税户,把麻烦留给自己,以推行首问负责制为着力点,明确首位接洽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税务人员,必须对纳税人所办事项负责到底,让纳税人走进一道门、找到一个人、办好各种事。

  全国税务系统全面推行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制度,“一个口子对外”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避免纳税人“多头找、来回跑”,并积极推行网上审批,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妥。

  各地税务机关创新税务登记办理方式,加强国、地税协作,实行“一证两章”、双方认账、一次办结,部分地区还实现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

  为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税务总局出台了网上自动赋码、网上自主办税、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等10项创新服务举措,让自贸区纳税人享受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并将复制推广。

善作善成:千方百计让税收优惠政策“进企入户”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多次专题研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先后出台了系列税收扶持政策。税务总局千方百计让政策落地,让中央政策措施化作推动小微企业茁壮成长的“真金白银”。

  纳税人享受优惠的前提是熟知政策,今年国务院先后做出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和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决策,财税部门及时明确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认真准确解读政策,广而告之政策内容、减免条件、管理方式、办理程序等,让百姓清清楚楚,让纳税人明明白白。

  为了把工作做细、做精、做足,税务总局迅速调整申报事项,细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更清晰地反映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明确按季纳税、兼营不同应税项目纳税人如何适用免税政策;及时升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保证纳税人顺利申报、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虽然税收优惠政策摆在那里,考虑到少数小微企业怕麻烦或不懂操作而没能及时享受,税务总局将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由查账征收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将享受优惠方式由以往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即可享受优惠,各级税务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醒纳税人,帮助纳税人计算税款减免额,在后续申报中及时抵顶税款。“一扩一改”使很多核定征收小微企业享受了优惠政策,整个小微企业受惠面增加30%以上。

  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稳定就业和困难群体就业面临极大困难,加上728万高校毕业生踏上就业创业征途,就业创业“难上加难”,多年来,国务院出台了系列创业就业税收扶持政策,税务部门努力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今年4月,国务院决定延续并完善扶持失业者、大学生、残疾人、转业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4月29日,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发通知,取消了优惠政策的行业和身份限制,提高了优惠扣减税费种类和幅度,简化了办税程序,将事先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动享受。为了避免就业创业者怕麻烦放弃申办的问题,税务总局积极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员超过70%集中在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不仅让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得到实惠,而且让更多创业增强了信心。月销售额不足2万元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实施近半年,山东省潍坊市小微企业增加2397户,解决了7000余人的就业问题。重庆云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子华深有感触地说:“税收政策扶持创业就业就像指路明灯,吸引和容纳更多大学生创业就业。”

  税务总局把督导检查作为推进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政治任务,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和绩效考核。1月份组织3个督导检查组赴河北、辽宁、浙江、广东、重庆等地,重点检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4月份又派出6个督查组督导;6月份除了案头全面督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还派出2个督查组深入检查督导;11月1日起,在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投诉专席,要求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3个工作日内解决。

  系列税收优惠措施花开遍地、硕果满枝。前三季度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有856.1万户,243.34万户盈利的小微企业中,有236.43万户享受所得税优惠,受惠面逾90%,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74.62亿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优惠政策惠及约210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减免税款296.47亿元。这三个税种合计减免税371.09亿元。工商总局数据显示,3月至8月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61%,大多数为小微企业。

高效退税:服务外贸出口企业信心百倍“走四方”

  今年以来,我国外贸形势复杂严峻,完成年度预期目标面临重大挑战。5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为各部门列出了任务清单。税务总局积极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推动外贸稳定增长。在税收政策扶持和各部门协同配合下,外贸形势逐渐回暖。前三季度出口退税增长11%,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了最大限度推进贸易便利化,税务部门认真落实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对电信业服务出口实行免税,使其以价格优势闯荡国际市场;在国际水路运输服务出口退税政策方面,实行跨境电子商务支持政策;做好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启运港退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等试点工作。今年9月1日起,将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启运口岸扩大到南京市龙潭港等8个口岸,将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运输工具扩大到全部符合规定条件的运输工具。

  针对个别地区反映出口退税周期长的问题,税务总局开展了全国“加快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检查,专项督查重点地区,查找影响退税进度的因素,采取得力措施整改。北京市研发运行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服务平台,为全市外贸企业免费提供7×24小时远程退税申报服务,企业足不出户即可随时远程申报退税。山东省青岛市国税局对纳税信用好的A类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出口退税时间从18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信息传输和比对是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关键。税务部门加强系统内外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出口退税电子信息自动传输,缩短税款退付在途时间。税库银联网系统依托税务部门税收征管系统、人民银行资金清算系统、商业银行行内系统等资源,进行办税的电子化处理,用电子税票信息替代纸质凭证传递,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各级税务部门切实优化服务、简化流程,为外贸企业提供出口退税便利。中小企业将自产货物销售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允许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申报退税;允许逾期未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延期办理,减少出口企业损失。税务系统还及时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生成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通知企业,让企业及时掌握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等情况,加快申报进度。

  税务部门坚持加快退税与防范打击骗税并举,强化出口退税预警和评估,完善预警监控和分析评估指标,建立了相互印证、相互交叉的立体预警评估网络体系,有效降低出口退税管理风险,为诚信外贸企业营造了公正健康的税收环境。

顺势而为:撑起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万里晴空”

  该放的权力放掉,该管的事务管好。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税务总局及时制定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后续管理办法措施,推进税收监管精细化和税收风险管理常态化,加强税收分析、风险防控、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应对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管理,既降低了税企双方的涉税风险,又有力堵塞了税收管理漏洞,防范了税收流失。

  近年来,全国纳税人数量增至3000多万户,企业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每名税务干部管户少则几十户,多则几百户甚至上千户,人少户多的矛盾突出,特别是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的不断涌现,给税收征管带来严峻挑战。

  面对税收管理服务的形势变化和挑战,税务部门从完善法律体系到加强风险管理,从实现信息管税到实行奖惩激励,努力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推进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

  顺应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实施信息管税,打造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切实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与部门信息联网,加强信息共享。目前税务总局正与海关、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争取尽早获取国内企业人民币、外汇账户账号信息和我国公民身份证、户籍信息等第三方涉税信息,同时探索对外提供税收数据的方式,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税务总局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全程,完善评估模型,细化指标体系,开展纳税申报信息比对、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纳税人列入重点关注对象,有效防范和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并按照采集信息、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

  坚持激励、惩戒并重,7月份税务总局发布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均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明确了纳税信用管理对象、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和使用等规范,以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的内容、标准、时间及对相关纳税人的处理措施等,建立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从今年三季度开始,每季度终了30日内公布,首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则将于明年4月公布。

  10月30日,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公布了上海天极实业有限公司等首批税收违法“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和违法当事人除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税收管理措施外,还将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企业高管、提供给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使用等,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税务总局将优化纳税服务与强化税收征管作为两个重要抓手。从10月1日起,在3694个县级税务部门试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实现“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结束了办税服务的“战国时代”,让办税“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纳税人办税环节、办税次数、报送资料、办税时间平均减少三成以上,可当场办结的即办事项超过50%。并减少了税务人员办税操作的自由裁量权,办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更有利于社会公众监督。

  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系列税收优惠,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千千万万百姓福祉,税务部门立说立行、勇于担当、不辱使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税务部门闻风而动,加紧推动税收征管法修订,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努力在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服务国计民生中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