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扶贫移民局:强化警示教育 促进廉洁扶贫

24.03.2017  23:19

 

(记者 张崇宁) 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扶贫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共同编印了《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收录了30起典型案例,涉及贪污、受贿、挪用、渎职等常见的职务犯罪。书中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充分发挥关口前移、预防在先的作用,并强调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是任何地区、任何部门和任何人都不得触碰的“高压线”。

  近日,四川省扶贫移民工作局已将《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2144册发放到我州,州扶贫移民局及时将其分发到了17个县(市),并督促各县(市)及时发放到2072个贫困村。

  州扶贫移民局党组和纪检组就2017年开展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全州扶贫移民系统要认真组织扶贫移民干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扶贫领域违法案件警示录》中的典型案例为镜,自觉遵守党纪党规,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优良党员干部形象。二是驻村干部和村两委会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三要加强村务监督,紧盯“苍蝇”,对滥用职权、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四要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三个条例”,自觉提高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十八届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努力做到在“精准扶贫”中“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