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扶贫移民局到高县宣讲《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08.06.2015  11:49

近日,省扶贫移民局副巡视员汪社林一行赴高县大窝镇陈坳村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宣讲,市扶贫移民局副局长郑兴良、高县扶贫移民局相关领导、大窝镇镇村干部以及陈坳村30多户贫困户参加了宣讲活动。

汪社林副巡视员深入浅出地宣讲了《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从条例立法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详细听取了县级部门、镇村干部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现场解答。

据了解,《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于6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部针对农村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共9章61条,从扶贫开发对象、扶贫开发措施、社会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了细化和明确。该《条例》实现了扶贫工作有法可依,标志着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规范化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

接下来,我们将组织全县各个乡镇、贫困村开展《条例》学习,让全社会扶贫开发参与者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为保障推动全县扶贫开发纵深发展”,县扶贫移民局副局长李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