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扶贫移民局全方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根据广安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的通知》(广廉办综[2015] 1号)文件精神,市扶贫移民局按照“全面覆盖”的原则,认真组织干部职工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扩大责任书签订范围,将区市县扶贫移民局(办)、区市县上挂我局干部和聘用人员一并签订了责任书。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党组会,会上纪检组长何晴领学了广廉办综[2015] 1号文件,研究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同时,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提高了干部职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的意识。二是实行责任书签订全覆盖。按照“全面覆盖”要求,从局长、副局长到科室负责人和职工,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三是强化区市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有效开展2015年扶贫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分别与各区市县扶贫移民局(办)签订了2015年扶贫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领导主体责任、组织推动责任、教育监管责任和廉洁自律责任。四是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制定责任书。进一步对各科室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梳理,针对科室岗位职能职责及存在的廉政风险防控点,为每一位干部职工量身定制了责任书,并完善了防控措施,确保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纪检组对每一位干部职工签订的责任书重点内容建立电子文档,发放责任书告知牌,每个月对所完成的工作任务及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每季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履行承诺,严格按照责任书签订内容行使自己职权和规范自己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