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快递行业竞争激烈 验视制度沦为一纸空文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一居民因收快递而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还有多人出现中毒症状。据了解,此事缘于氟乙酸甲酯作为快件投递中发生泄漏,污染了其他快件。
据最新披露的细节,该事件可谓层层违规。发件企业不告知发件物品,收寄公司不严格验视,快递公司明知物品有问题还投递,种种不规范,最终导致“收个快递也夺命”。
昨天,圆通速递总部表示,对受害者致以沉重歉意,公司尊重邮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不会回避责任,目前正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并将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对全网进行积极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但鉴于寄件方在寄件时并未如实告知所寄物品的性质及恰当的处置方法,圆通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细节一:
问题早就曝光,卸货时先后毒倒5位员工
针对东营市广饶县一居民因收快递中毒死亡一事,山东省邮政局通报会称,“是一起偶发的违规寄递禁限物品造成的责任事故”。
据通报,11月28日23时15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圆通网络)工作人员在卸载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运输车时,嗅到刺激性气味,两名员工呕吐。公司作业现场负责人随即疏散员工,并将上述两名员工送医院医治,将车辆放置通风处。
29日早,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与武汉发件企业取得联系,将呕吐员工症状告知发件企业,发件企业称该液体为氯乙腈,对人体危害较小。
随后,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于29日19点对通风放置的车辆再次进行快件处理,又有3名员工出现胸闷等症状,公司将3名员工送至潍坊市附属医院观察治疗。
30日8时30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致电发件人询问寄递物品到底是何物?湖北方面寄件人称为氟乙酸甲酯,不是上次告知的氯乙腈。随后,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于11点向潍坊警方报警,同时联系119对污染源进行处理。潍坊市寒亭区政府、区安监及公安等部门到达现场,对污染源进行隔离处理。目前,上述5名员工均已出院。
山东省邮政局通报还说,经检测该物品为氟乙酸甲酯,氟乙酸甲酯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中的危险化学品,但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是有毒液体。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四项中提到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如有机溶剂)不得寄递。
据介绍,氟乙酸甲酯是一种在制药等领域广泛应用的有毒液体,出现过致人死亡的极端案例。该化学品由湖北某化工厂经当地圆通快递收寄点寄往山东省潍坊市某制药厂,邮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外包装破损,致使液体泄漏。
细节二:
快递公司明知有问题,还是如常投递
据山东省邮政局通报,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5名工作人员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后,公司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而是自行对疑似污染快件进行了隔离,并于11月29日10时左右将同一车次的其他快件先后投出。
直到11月30日12时20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才报告潍坊市邮政管理局。企业存在延报。
12月2日15时50分,潍坊捷顺通快递有限公司又向潍坊邮政管理局报告称,同一车次已先期发往广饶县的一淘宝快件“鞋”的收件人29日收件后头晕恶心,送医院治疗后死亡。
12月2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督导组到达潍坊督办广饶居民死亡事件及同车次1844件快件的排查情况。
12月4日7时30分,1844件快件全部排查完毕,发现问题件4件,除广饶一死亡案例外,另有胶州、寿光两个收件人收货后有头晕、恶心异常反应,黄岛一用户收到鞋子有异味拒收退回。
业内人士:快递验视成一纸空文
“快递行业出事是迟早的事情。”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教授陈鹏飞表示,目前关于快递业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却大打折扣。
陈鹏飞说,目前快递行业竞争激烈,各公司都想多揽业务,在经济利益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同时,一些消费者怕隐私泄露,不愿意接受邮寄快件验视。快递公司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就不会对快件进行验视。多名业内人士也证实,快递验视制度沦为一纸空文。同时,监管乏力导致快递企业“有法不依”。“目前,多数违规的企业并没有受到相应惩罚,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完善的法律也难以奏效。”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顺丰、EMS等少数实行直营模式的企业外,以圆通、申通、韵达为代表的大多数快递公司实行的是加盟模式,由于管理松散、监管不到位,其分公司和加盟网点一直是发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