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进美发店谎称做学徒 故意与人起争执盗走手机

03.03.2014  12:39

都是偷东西,他们各有各的看家本事:一个假装好心人,一个假装找工作。同样的手段,都故技重施,当然,结果也是一样的:最终,还是栽了。

他的花招是:

我来应聘的

袁女士在东阳城区桂林路上开了一家美发店。

2月26日中午12点多,店里来了个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小伙子,对方说是来应聘当学徒的。

当时,袁女士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进行登记,可他说身份证忘记带了,提出先在店里试一下,第二天再把身份证带来。

袁女士心想那也没有多大关系,就把小伙子留下试用了。

当晚上7点不到,袁女士让小伙子帮一个客人洗头,可随之发生的事令谁都意料不到。

他故意不用洗发水,而用护发素帮客人洗,客人不高兴,发生了争执。

袁女士听见后,就去帮客人重新洗,“等我洗好后到收银台去看手机时,发现放在抽屉里的手机不见了,一起消失的还有那小伙子。

袁女士随即在附近四下寻找,但没有任何结果,打自己的手机也关机了。

由于被盗的手机是前年充话费是送的,也不是很值钱,当时她就没有报警。

没想到,第二天上午9点多,袁女士到吴宁东路上的移动公司补办STM卡时,居然在吴宁东路与飘萍路交叉口碰见了那个小伙子。

袁女士向附近的交警协管员求助,并抓住了小伙子,还从他口袋里找到了被偷走的手机。

被抓的人叫小吴,年仅15岁,南市街道人,吴宁派出所的几个民警对他印象很深,因为他在年初六就因盗窃被处理过。当时,他也是借应聘之名到一家店里去上班,但上班不到一天就趁工友不在房间之际,偷走了工友放在房间里的手机、鞋和密码箱里的几件衣服。那一次,他也是在路上被失主无意间看见后落网的。

2月27日,东阳人小吴因盗窃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8日(不执行)。(通讯员 朱一红 本报记者 侯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