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地税“六个强化”积极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9.09.2014  20:21
      近期,总局、省局下发了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泸州市地税局细化措施,认真实施,促进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覆盖。
      一是强化学习。组织学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相关文件,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小微企业的作用,国务院扩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省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意义,以及总局、省局就贯彻落实改政策的具体要求,确保干部职工政策理解到位、精神领会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及重要意义,制定《泸州市地税局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落实牵头部门、协办部门以及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和完成时限,确保执行到位。
      三是强化宣传。印制发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资料,通过在市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开设专栏,利用泸州日报、泸州新闻网等媒体进行社会宣传扩大信息覆盖面;同时利用“12366”、短信平台、税企QQ群等形式。把最新的政策获取渠道信息发送给纳税人,保证纳税人及时全面正确地掌握优惠政策。
      四是强化服务。开设小微企业专题讲座、所得税汇算培训班等,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办税流程进行解读,现场答疑解惑;组织“上门辅导”小分队,在办税场所设置“小微企业专职业务督导员”,督导纳税人准确填报申报表,为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却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纳税人进行“一对一”的办税服务。
      五是强化落实。各单位按照征管系统数据,结合实际征管情况全面厘清管户,建立小微企业减免税台账,掌握小微企业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取消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环节备案、报送资料等各种流程;定额征收的纳税人,调整为按年核定,分季预缴的办法;对各单位宣传、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开展调研,对没有贯彻落实到位的、或贯彻执行不力的进行督导检查,掌握并研究解决基层单位在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是强化监管。加强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环节的跟踪督办,开展税收执法督查和执法监察;强调跟踪问效,将受惠面指标纳入绩效管理,把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正风肃纪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对认识不明、措施不力、任务不实、效果不佳、备查不足的单位,通知分管局领导专题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