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发布廉租租金减免规定 最高可以实现零租金

29.05.2015  14:51

  符合条件的四类家庭,在缴纳廉租租金时可以减免。昨日,市房管局发布了《成都市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及审核规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租金减免,而且可以累计减免,最高可以实现零租金。

  今年,成都市实现了公租房廉租房的并轨管理,中心城区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中,只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不仅享受廉租租金而且还能额外减免。

  属低保家庭的,房屋租金减免20%;

  公租房家庭中有残疾人的,房屋租金减免20%;若属残疾军人的,房屋租金减免30%;

  公租房家庭中有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房屋租金减免30%;

  公租房家庭成员均在60岁以上的,房屋租金减免50%;若属孤寡老人的,房屋租金减免80%。

  而且,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一个家庭有多种情况,可以申请租金的累计减免,直至租金减为零。

  申请了租金减免的家庭,市公管中心将进行公示,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月租金减免名单在小区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有异议的,市公管中心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减免资格并告知承租人。

  申请减免 这些东西要带好

  要申请租金减免,第一步是提出书面申请,同时要准备好这些材料:《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附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低保家庭的,需要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中有残疾人的,提交《残疾人证》;家庭中有残疾军人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残疾军人证》;家庭中有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的,提交《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烈士证明书》、《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定期抚恤领取证》或其他证明;属孤寡老人的,提交当地派出所或社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犯了这几条

  任何一种都不能减免租金

  违规拖欠租金的;

  对违规使用行为拒不整改的;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