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停车 价高业主两倍 为啥?

21.07.2014  09:24

 

小区物管认为,租户占用了大量小区的公共资源。

 

小区张贴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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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都市网(www.huaxi100.com)华西都市报新闻客户端来信摘录华西都市报:

        我是租住在成都武侯区武青北路66号美丽庭院小区的居民,最近我们物业贴出通知,租住户机动车停车费从原来的每月100元涨到150元,电瓶车从30元涨到50元,垃圾费由每户每月8元变成每人每月8元,业主收费却不变。这年头连物业也瞧不起我们了,租房怎么了?凭什么要多交停车费?

        希望你们能够关注此事,也为我们租住户考虑一下。

        小区租住户

        近日炎热的太阳“”得人烦躁,家住成都武青北路66号美丽庭院小区的覃先生却又遇到了让他更为恼火的事情。他租住的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要上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费,以前按户收取的垃圾清运费也变成按人缴费,而这一切变动,都只有小区内的租住户“享受”,小区自住户却不用多掏钱。租户说/

        停车费高业主2倍垃圾清运费算“人头

        在成都武青北路美丽庭院小区进门处,张贴着一张《关于调整美丽庭院相关收费的通知》,它就是让覃先生气愤不已的“罪魁祸首”。通知写明:美丽庭院业主自住户所有收费标准不变,租住户及合租人停车收费标准为汽车每月150元,电动车、摩托车每月50元;租住户及合租人垃圾清运费按每人每月8元缴费。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

        覃先生告诉记者,调价后,租住户机动车停车费由100元涨到150元,而业主自住户仍交纳50元不变,这也就意味着,租住户机动车停车费变成了业主自住户的2倍。“也没有跟我们协商就调价,而且为什么只针对租住户涨价?

        同是住在美丽庭院小区的谢女士夫妇3年前在这里租下一处套三住房,一间自己住,另外两间转租出去,目前,这套房屋有5名租户,他们有3辆电瓶车和1辆轿车。“觉得有点被歧视,都是住在同一个小区的,为什么业主和租户待遇不一样?我们也是交了物业费的啊。”对于停车费和垃圾清理费的涨价,谢女士也感到不满,“每月停车费要多交50元,以前我们5个人交8元的垃圾费,平均每人就不到2元,现在每人要交8元,变成了以前的4倍。” 物业说/

        涨价因租户过多占用公用资源

        “有的租户一套房子里住10多个人,车子就有四五辆,占用了大量小区的公共资源。”小区物业项目部部长房先生说,小区共有84户居民,其中有10多户是租住户,小区内机动车停车位有40个,电瓶车停放点最多也只能停放不到30辆车,住户车辆所有量超出了停车位的数量,“我们肯定要先保障业主的权益,如果不接受,可以不在这租房嘛。

        房先生称通知贴出的前一个月物业方就征集了业主的意见,“小区门口进进出出的,顺便问一问。”而具体征求了多少居民的意见,他并没有统计。“具体收费价格物业是可以与业主商定后调整的,双方没有意见就可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李经理说,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将主要用于停车场的日常维护和支付小区保安、保洁等人员的工资,“现在物业费只收9毛多,我们的负担也很大。

        价格举报投诉中心> 物业调价需经行政审批局批准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费、停车费等是两个月一交,下一次交费在8月底,所以小区居民还未按照新规定交纳停车费。

        武侯区价格举报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称,目前小区内的机动车停放收费以汽车排量划分标准,“排量在1.8以下(含1.8)的每月50元,1.8至2.5的每月70元,2.5以上的每月100元。”而根据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的收费标准为每月9元(不含充电),代为充电的充电费则由车主与物业协商收取。“小区路面露天停车,每月收取的机动车停车费不能超过规定的100元,如果需要调整,物业需与业主自行商定,商定后的价格要经行政审批局审批通过后才能执行。

        华西都市报记者周家夷摄影陈羽啸实习生王迪马疆

        原标题: 成都一小区租户停车 价高业主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