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套房子也能落户达州

12.02.2014  11:15

2月1日起 达州市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从2月1日起,达州市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放开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吸引和鼓励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干部和2013年6月1日后出生入户的人员一律不得更改年龄。

    此次达州市实施的户籍制度改革坚持全面放开、分类实施、就地转移的原则,将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城镇落户。本次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了中小城市和城镇、达州市主城区及人才引进政策落户条件。

    据悉,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为:只要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放宽达州市主城区落户条件为:在主城区通川区东、西城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有合法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在主城区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达川区三里坪、翠屏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落户的,按照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执行。

    按照有关规定,干部一律不予更改年龄。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同时,规范各类户口迁移,严禁将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记者 万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