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租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租房合同

26.06.2015  23:54

  本报讯(记者 罗晓静)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的主要内容:

   其中包括

  1.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功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职工租公租房的话,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如果职工租住商品房,只能提供无房产证明的话,每人每月只能提取不超过1500元的金额。如果您还能提供租房合同和实际租房支出发票,经过审核无误,就可以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超过本人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3.需要提交的材料分两种。租公租房的话,需要《提取申请书》、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的发票或者收据,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配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如果租商品房,那么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经过查询显示无房的《查询结果告知单》,《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提取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

  4.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话,职工可以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银行账户,提取满1年继续提取的,还需要重新申请提取。

  5.如果有人想用各种方法套取公积金,那么提取将立即终止。违规职工的个人信息记入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同时记入北京市有关征信系统。

  6.自违规发现之日起3年内管理中心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以受理其公积金贷款申请。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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