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社科联关于开展对第二批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评估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普及基地: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社科普及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社科普及基地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依据《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将于2015年对认定已满三年(第二批)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法、时间及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为全面掌握全省社科普及基地运行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社科普及基地实行动态管理,考评等级不合格淘汰,滚动发展的管理机制。今年5—7月我们将对全省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共同认定的第二批(2011年5月认定)满三年的13家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名单见附件1)工作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工作围绕“组织领导、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科普活动和社会效益”五方面进行,具体评估时间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根据工作计划与被评估基地及所在地的相关单位商定后统筹安排。
二、评估组织机构和程序
成立以中共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和社科普及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负责此次评估工作。评估小组采取社科普及基地自评、实地查看资料、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专家评估打分,根据其得分情况提出评估意见。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根据评估小组意见,对各基地近三年工作运行情况提出意见,确定评估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评估合格以上的社科普及基地结合年度完成社科普及工作项目情况分等次予以资助,特别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评估不合格的社科普及基地予以指出和提示,并限期半年整改,经整改复查仍不能达标的。将予以淘汰其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的资格,收回牌匾。
三、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接受评估的相关工作。各相关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切实加强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辖区省级社科普及基地按照“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内容评分表”(见附件2)内容准备3年工作报告及相关材料,并按要求填写一式7份,在评估会上分发给评估小组成员。
2、严守工作纪律,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评估组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内容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以评估促进基地建设。
联系人:张晓泓、田丰
电 话:028-82973540(传真)
附件:
1.《参加2015年度评估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名单》
2.《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内容评分表》(试行)
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5年4月14日
四川省社科联办公室 2015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1
参加2015年度评估的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名单
序号 | 基地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中国传统文化社科普及基地 |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
2 | 宋代青瓷文化社科普及基地 | 四川宋瓷博物馆 |
3 | 三苏文化社科普及基地 | 三苏祠博物馆 |
4 | 红军强渡大渡河历史文化 社科普及基地 | 石棉县中国工农红军强渡大渡河纪念馆 |
5 | 安县乡村经济社会发展 社科普及基地 | 安县社科联 |
6 | 李庄抗战历史文化 社科普及基地 | 四川宜宾市翠屏区 李庄镇人民政府 |
7 | 青少年文学艺术社科普及基地 | 四川文理学院 |
8 | 春节文化园社科普及基地 | 南充市阆中市社科联 |
9 | 运动健康社科普及基地 | 成都体育学院运动系 |
10 | 气候变化与经济发展社 科普及基地 |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商学院 |
11 |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社科普及基地 | 广元市利州区大石小学 |
12 | 四川孝文化社科普及基地 | 德阳市旌阳区社科联 |
13 | 四川文化产业社科普及基地 |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
备注:这13家第二批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系2011年5月16日认定
四川省社科普及基地评估内容评分表(试行)
被评估基地名称: 依托单位:
评估 指标 | 编 号 |
评估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评估 依据 | 自评得分 | 专家评分 | ||
组织 领导 (15分) |
01 | 有明确组织机构和领导分工,年初有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年底有社科普及工作总结 |
4 |
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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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拥有一支由相对固定的专(兼)职人员(社科普及志愿者、社科普及工作积极分子等)组成的社科普及工作队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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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社科普及活动。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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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 建设 (10分) |
04 | 有固定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且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社科普及活动场所,并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和器材;有一定数量的社科普及刊物和图书资料等。 |
5 |
实地查看、设备清单、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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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编有社科普及类报刊或广电节目(包括在报刊内开设社科普及专栏,在综合网站开设社科普及栏目),或开辟社科普及宣传橱窗、展板、黑板报,或提供便于公众阅读和索取的文字、图片资料、小册子等。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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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制度 (10分) | 06 | 有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制度或办法。 | 4 |
相关文件、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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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有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评比范围。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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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定期向社会公布活动时间和活动内容;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实行门票优惠或免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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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 活动 (40分) |
09 | 经常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人文社科普及活动(包括报告、讲座、咨询、培训、展览、知识竞赛、社科专家和志愿者下基层等。每年2次,14分;3次,15分;4次16分;5次18分;6次以上20分) |
20 |
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培训材料、文字音像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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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积极参加全省每年春节前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3月的科普活动月和5月的科技活动周等等重大社科普及活动。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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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编有社科普及类读物或宣传手册、挂图、录音录像等文字、影像资料,并建立社科普及工作档案(每次社科普及活动有文字记载和照片或影像资料为依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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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25分) |
12 | 社科普及活动获市(州)以上有关部门的表彰奖励。 | 4 |
简报、影像资料、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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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社科普及活动得到市(州)以上新闻媒体报道。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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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社科普及工作富有特色、成绩显著,其经验有示范和推广作用的(被省推广7分,市、县推广2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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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科普活动简讯报道、影像图片在“四川社科在线”网站或《四川社科界》杂志上刊登的,每篇(幅、次)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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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10分) |
16 | 报告、讲座、咨询、培训、展览、知识竞赛、社科专家下基层等活动每年满10场(次)加1分 | 6 | 查看相关资料、获奖证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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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表彰,单位加2分、个人加1分(每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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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 项目 (10分) |
18
| 无故不参加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会议、科普活动,一次扣3分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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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联科普部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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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不按时完成省社科联安排布置的相关活动每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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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请按“评估项目分+附加减分”的格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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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等次 |
9 0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 |||||||
专家评 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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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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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意见 (省社科联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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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科联印制
文章来源: 网站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