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选取42家科研院所首批试点体制机制改革
“分类改革”和“强化激励”是本轮科研院所改革的两大关键词
根据不同科研院所的功能定位,分别确定五大类院所的改革主要任务
对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科技人员在3年内使用原单位仪器、装置、场地、冠名等有形无形资产给予优惠支持
将建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战略合作者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形成科技人员持股比例较高,管理层、技术骨干相对持大股格局
本报讯(记者 张岚)如何通过深化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四川创新动力活力,推进转型发展?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科研院所改革总体方案》和《深化科研院所改革试点推进方案》,首批选取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四川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四川省自然资源科学研究院等42家与四川重点产业融合度高的各类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组织开展试点,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为突破口,充分释放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等要素活力,形成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
我省有270多家科研院所,从业人员超过10万,科技人员超过5万。按照计划,到2020年,我省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将全面推进,建立起更加合理的分类定位、分类管理体制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和激励政策体系。
从方案内容来看,“分类改革”和“强化激励”是本轮科研院所改革的两大关键词。
根据不同科研院所的功能定位,我省分别确定了五大类院所的改革主要任务:促进中央在川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全面就地转化;推进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深化改革、去行政化,推进形成现代科研院所管理制度;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科研院所为突破口,推动转制类科研院所整体或局部实行股份制改造,全面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围绕重点产业需求,探索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长效机制,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参照省属科研院所改革模式引导市、县属科研院所创新发展,推进其与中央在川及省属科研院所资源整合集成。
不同特点的科研院所又都面临同一个问题: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为此,我省科研院所改革坚持人才为先、强化激励,要让科研人员的创新劳动与利益收入对接,“阳光灿烂”地获取利益回报。
具体而言,我省将抓好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及时给予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允许科技人员兼职取酬等已有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抓好新一批试点举措的推进实施。
为破解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活力不足问题,我省提出,将对科研院所离岗创业科技人员在3年内使用原单位仪器、装置、场地、冠名等有形无形资产给予优惠支持。科技人员兼职获得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事前约定享有相应的权益,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受让权和被许可权。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期间,社会保险由原单位代为缴纳,所需费用由离岗创业人员和所在企业共同承担,缴费基数按照原单位同类人员确定。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战略合作者共同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形成科技人员持股比例较高,管理层、技术骨干相对持大股格局,将科技人员切身利益与创新创造、产业发展紧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