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药业违规遭罚30万 明日开致歉会

05.06.2014  12:58
核心提示:昨日晚间,上市川企科伦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日收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昨日晚间,上市川企科伦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日收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刘革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程志鹏等4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同时还有6人被给予警告。

在此前召开的科伦药业的股东大会上,刘革新已就信息披露问题向股东作了说明,并携全体高管集体向股民致歉。

祸起关联交易

2011年3月15日,科伦药业发布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收购君健塑胶有限公司的公告》披露科伦药业与崇州君健塑胶有限责任公司的原股东四川惠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关联交易。经查明,科伦药业与惠丰投资构成关联关系,因此,科伦药业披露其与君健塑胶原股东惠丰投资没有关联交易的信息不真实,科伦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同时,科伦药业《2010 年年度报告》和《2011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经查,科伦药业与君健塑胶构成关联关系,2010年和2011年,科伦药业以公允价格向君健塑胶采购塑料组合盖2.39亿元和4.14亿元。科伦药业的上述行为属于重大遗漏,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公告显示,证监会决定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刘革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程志鹏、潘慧、熊鹰、冯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对刘思川、赵力宾、高冬、张强、罗孝银、刘洪给予警告。

本周五将公开致歉

虽然因信息披露违规,科伦药业受到了来自监管层的处罚。对此刘革新表示,目前国内资本市场不健康,有部分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以达到利益输送的目的,使得投资者遭受一定损失。而科伦药业无意隐瞒关联交易,被监管层关注的问题均发生在上市后不久,公司比较欠缺经验,对规则的理解也不尽到位,导致留下治理隐患。

就在股东大会结束时,刘革新还携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向与会股东鞠躬致歉,并承诺未来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科伦药业表示,公司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此外,科伦药业还将于本周五,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刘革新、程志鹏、潘慧等高管将出席公开致歉会。

■播报

科伦药业高管集体增持公司股票


5月21日晚间科伦药业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志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潘慧、刘思川等12名高管拟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购买不低于0.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公司股票。

科伦药业表示,此次购买计划是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强烈信心所作出的自主决定,该等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紧密度,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本次购买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志鹏持有公司股份2534.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董事兼副总经理潘慧持有公司股份5068.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其余拟购买人员不持有公司股份。

此外,科伦药业今年4月26日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董事长刘革新拟以自筹资金在自5月1日起的三个月内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0.2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5%的股份。公司表示,刘革新作为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更有力地将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科伦药业被罚

原因

科伦药业与惠丰投资构成关联关系,科伦药业披露其与君健塑胶原股东惠丰投资没有关联交易的信息不真实。科伦药业与君健塑胶构成关联关系,2010年和2011年,科伦药业以公允价格向君健塑胶采购塑料组合盖。上述行为属于重大遗漏。

结果
1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2对刘革新给 予 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3对程志鹏、潘 慧 、熊鹰、冯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4对刘思川、赵力宾、高冬、张强、罗孝银、刘洪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