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肠炎宁颗粒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05.03.2014  18:51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近期发布了《关于肠炎宁颗粒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内相关工作。

附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关于肠炎宁颗粒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4]12号)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

 
打印本页关闭页面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办公室地址(第一办公区):成都市玉沙路98号A区 邮编:610017

办公室地址(第二办公区):成都市东城根南街30号 邮编:610015

值班电话:028-86785160 备案号:蜀ICP备09009459号

网站维护: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访问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