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梯扯拐等7种情况 住宅专项维修金可急用
31.08.2014 10:27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四川省住建厅获悉,为加强我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维修金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指出发生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7种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可要求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
在省住建厅近日下发的相关文件中,对使用维修金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发生7类紧急情形时,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向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维修金应急使用备案申请。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房管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维修金由房管部门代管期间,应在24小时内按规定向申请人或根据申请人与承揽人的约定向施工企业、维修单位划转资金,首次拨付的资金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金额的60%。《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中,预拨付金额为不超50%。
按照相关规定指出,申请人在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15日内,还需要在维修现场公告维修相关情况,并留存公告影像资料。此后,申请人持竣工验收报告、审价报告等资料申请拨付维修资金余额。据悉,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程中,对不履职的或虚报维修范围、虚报工程量及预算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人可依法投诉、诉讼。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种紧急情况
(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三)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的;
(四)楼体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危及人身安全的;
(五)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六)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的;
(七)其它需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本文来源: 广播电视台
31.08.2014 10:27
故
事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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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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