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6种增塑剂玩具限用 选购玩具有四招

30.05.2014  10:09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张锐)临近6·1儿童节,玩具市场又开始热闹起来。今(29)日,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全国副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解读关于《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新标准,涉及加严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记者走访成都市锦江区部分小学周边的玩具小摊,店主对于玩具安全要求并不高,多认为“一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四川省消委提醒,选购和使用玩具可遵循“看、摸、闻、试”。

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 近耳玩具声音有强制性要求

玩具是儿童消费的重要产品之一。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消委会获悉,为保障儿童玩具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儿童人身健康安全,国家标准委组织修的《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并与近日批准发布《玩具安全》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1-4部分,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本次公布的4个部分是玩具的基本安全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新《玩具安全》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标准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

新《玩具安全》要求,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将声响要求列为强制性要求,并加严部分限值,如近耳玩具产生的连续声音的A计权等效声压级不应超过65dB;新增磁铁和磁性部件要求,以防止磁性材料或部件北二条吞入造成伤害;增加对易着火的“整体或部分为模压面具”和“头戴玩具上的飘拂物”的燃烧速度要求,针对软体填充玩具的尺寸规格规定了不同的测试方法,新测试方法能够更加精准的测试出玩具的燃烧速度,以确定玩具的安全燃烧性能。

走访玩具店:学校附近玩具小摊情况不理想

昨日,记者走访成都市锦江区部分小学附近的玩具小摊,发现多名店老板对于儿童玩具认识并不高。“这些都是普通小玩意儿,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我们都是去正规市场拿的。”老板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学校附近摆摊已经有好几年,未发生过安全问题。

章先生的玩具店规模并不大,还销售文具、小零食等。而这样的店在学校附近并不少,每到上学、放学时间,总会有一些学生聚集买些小东西。对于玩具的进货地点,章先生称“就是正规的玩具批发市场”,但并不愿意透露具体市场名称和位置。

13岁的廖斌是章先生文具店里的常客,最喜欢买玩具小车和变形金刚模型。“我们很多同学都在买,就是塑料做的嘛,我妈妈也同意我耍。”廖斌说道。

温馨提醒:

看:注意适用年龄和安全认证标志

看玩具的适用年龄和注意事项,选择与孩子的年龄和能力是呀的玩具,按照说明书指导孩子玩耍玩具;看玩具是否有安全认证标志或者其他认证标志,注意购买带有认证标志的产品,杜绝三无产品。

摸:有小部件的产品不适用3岁及以下的儿童玩耍

用手摸摸或捏捏玩具是否坚固,是否有非功能性的尖点锐边,是否存在危险的活动间隙(安全间隙应是小于5mm或大于12mm),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小部件,有小部件的产品不适用3岁及以下儿童玩耍。

闻:不选择严重异味或刺激气味的产品

用鼻子闻一闻玩具是否存在严重异味或刺激性的气味,尽量不要选择此类产品。

试:购买前先“试用危险

购买玩具时如果可能应该试用一下玩家,或向销售人员了解玩具的功能,通过试用或者询问玩具功能和可能的危险,合理选购适宜孩子的玩具。

特别关注:

1、弹射类玩具,如铅笔、钉子等不要对着人玩耍。

2、仿制防护玩具不能提供保护功能。

3、未充气或破裂的气球,可能对8岁以下儿童产生窒息危险,需要成人监护下使用。不要购买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填充的气球。

4、儿童误吞带有磁性材料的玩具,可能会造成物体透过肠壁相互吸引,从而导致可能致命的肠穿孔或肠梗阻的严重伤害。

5、使用时防止儿童面部直接与毛绒玩具长时间接触,容易造成窒息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