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种业科企合作相关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种子管理站,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种业科企合作相关情况调查的函》(农种种函[2015]20号)的要求,拟对我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种子企业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我省开展农作物育种及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农科院所和高等院校,包括省农科院和市州农科院所,省属及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有自主开展品种选育能力的种子企业。
二、调查内容
重点调查省、市两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种业科研成果及转化等情况(见附表1);种子企业品种选育能力及科研需求(见附表2)。
三、有关要求
1.调查按照“一个单位一张表”的原则填报,其中省农科院由下属具有品种研发能力的科研所填报;高等院校由开展育种研究的院(系)填报。各单位尽可能按要求全面填报。
2.本次调查数据将作为“十三五”种业重点政策创设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强化沟通衔接,做到全面落实、结果准确、及时报送。
3. 调查结果请于2015年12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省种子站,电子文档发送至省种子站种业发展科。各市(州)种子管理站负责报送辖区内种子企业及市级农科院所调查表,省农科院、省属及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调查表直接报送至省种子站。(电子表格请从中国种业信息网www.seedchina.com.cn或 www.sczyw.com 下载)
联系人:谢彬,谭功燮
联系电话:028-85579500,028-8556925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表:
1.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种业科研成果及转化情况调查表
2.种子企业品种选育能力及科研需求情况调查表
四川省种子站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