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才知孩子非亲生 达州男讨说法却反被告上法庭

25.05.2015  12:42

  达城一对夫妇离婚时,双方协议各自分年龄段抚养女儿,几年后,男方无意中发现女儿不是亲生的,于是找到女方讨说法,结果反被女方以不想给抚养费为由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最终握手言和,孩子亲生父亲也愿意承担抚养费。

   婚姻变故 生病埋隐患

  2005年1月,张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确立了恋爱关系,不久后两人因一次争吵分手并各自很快恋爱。时隔两年,二人旧情复燃重新在一起并迅速结婚,于2007年生下女儿丽丽(化名)。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还可以,但时间一久因性格不合,两人经常发生争吵最终于2010年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丽丽由张某抚养至12周岁,然后由王某抚养至18周岁,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用。

  离婚后,张某很快再婚,由于丽丽聪明伶俐一家人都很喜欢她。2013年,丽丽因生病需要抽血化验,那时张某也自感不适,于是一道顺便抽血化验并验了血型。不久,张某在与朋友喝茶聊天时谈到献血,并无意中说到血型、亲子鉴定的事。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某在网上一查,发现他与丽丽的血型不对,经过咨询医生,心里顿时疑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