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取消公办校领导干部行政级别
核心提示
不再有行政级别
以成都四、七、九中等市级直属学校为例,校长一般是正处级,副校长一般对标副处级,而校级中干一般是正科级。逐步取消公办学校行政级别,意味着公办学校中的行政干部今后不再具备“处级”“科级”等对等的行政级别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意见征集和修改,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前正式印发《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本报4月10日报道)中,曾经引发各界高度关注的“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点”这一表述,在此次定稿中修改为“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公办学校行政级别”。
此处为何要修改?会带来何种影响?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部分公办学校校长。
无法定依据不得随意检查学校
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提出要进一步精简和整合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行政性项目评审、教育评估、人才评价和检查事项。“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依据,不得随意进入学校进行检查。”同时,进一步取消和下放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减少对学校办学行为的行政干预。
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意见》强化“教育家办学”,鼓励高等学校领导任职期间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减少社会兼职和学术活动,党委书记和校长原则上不担任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公办学校行政级别。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我省还将整合全省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引导和支持建立一批高资质、高信誉的第三方专业教育服务机构。扩大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
表述有了变化,意味着什么
今年4月10日,《意见》还在征求意见时,文中对于学校去行政化的表述中,曾有一句“逐步推进取消公办高校行政领导干部和公办中小学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试点”,在川内学校和家长圈中广泛传播。而昨日,在公开的《意见》定稿中,这一表述改为了“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公办学校行政级别”。这表明,不仅是校长,所有公办学校中领导干部的行政级别都将取消。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将“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的表述改为“逐步取消公办学校行政级别”,是因为5月6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省教育厅就依据教育部的表述,对这一表述进行了修改。在这位负责人看来,“修改后更准确”。
一位校长告诉记者,目前成都教师专业职称评定的待遇标准高于行政级别的待遇标准,所以成都中小学的行政干部普遍没有去申报行政级别。但级别的对标是存在的。以成都四、七、九中等市级直属学校为例,校长一般是正处级,副校长一般对标副处级,而校级中干一般是正科级。所以,公办学校的行政干部可谓是行政级别和职称级别“双肩挑”的。
没了行政级别,有什么影响
有校长发出疑问:以后入仕之路咋走,会不会被堵住?
逐步取消公办学校行政级别这一改革,意味着公办学校中“双肩挑”的行政干部今后不再具备“处级”“科级”对等的行政级别了。这影响可谓巨大。
记者昨日采访了中心城区部分校长,有多位校长都很关注“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到底如何改。一位校长表示,就校长这一岗位而言,目前的成长路径有两条:一条是专业化,在学校管理上不断创新,然后评上特级校长,成为一位专家级校长。第二条则是,从校长到教育局科长、副局长、局长,从而走上仕途。以前,校长基本可以直接调任教育局,组织关系的办理不会有问题。但若取消行政级别,这条提升之路是不是就堵住了?
回应
并非阻断成长渠道
而是让校长回归专业化职业化
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就“逐步取消公办学校行政级别”这一点,目的是要探索校长的专业化、职业化,提倡专家办学、教育家办学,强化领导干部专业地位、学术地位和技术地位。
“但这并不是要阻断那些想在仕途上发展的校长的成长渠道”,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的官员提拔和公务员选拔制度也在不断改革,有能力的人、适合胜任的人进入仕途的路是畅通的。
对于“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教育部尚未下发具体实施意见,但这种改革绝不是简单的给校长定个“特级校长”“一级校长”“二级校长”等职称级别,而是一个系统化地从上到下的改革。 (记者 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