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福集消委分会调处一起液晶电视纠纷

15.02.2016  10:02

四川在线泸州频道(陈香元 记者 蔡惠兰)“感谢你们,是你们连续几天来的齐心努力,让我懂了三包法规,解决了一桩烦心事,这个春节又可以有电视看了。”来自福集镇沙土村的消费者代某,面向消委工作人员连声致谢。

原来,代某在2014年7月份到苏宁电器泸县实体店选购的一台48寸的品牌液晶电视,从12月中旬开始出现了花屏,他赶紧联系苏宁电器进行检查,连续两次检查后,维修人员告诉他液晶显示屏坏了,需要花费一两千元更换。但代某认为在三包期内,应该享受“免费维修”,双方就“由谁承担维修费”这个问题一直僵持不下。2016年1月19日,该品牌电视厂方上门进行检查并出具鉴定单,认定系电视机进水,导致液晶屏损坏,需消费者自行承担换屏费用。1月26日,代某投诉到福集消委分会。最后经分会多次协商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由消费者和苏宁电器各承担一半维修费用,换屏后电视显示屏的三包期重新计算,苏宁电器免费提供一台电视供代某使用至维修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