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高速服务区将试点建旅游接驳点

16.02.2014  17:15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关于改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与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要求在特殊区位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试点建设旅游接驳点,逐步实现服务区便利店“同城同价”。

  意见指出,要结合武夷山、客家土楼、古田红土地、妈祖信仰等自然风光和文化,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主题服务区;要以“山水福建、一路相连”为主题,在服务区推介当地文化名片、风俗民情、自然景观,促进高速公路与地方旅游业的资源互补和综合开发。

  在特殊区位的服务区,探索建设交通中转节点,加密高速公路与周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城乡集镇的联系衔接,试点开展服务区客货接驳、仓储物流中转等业务。逐步创造条件,在服务区的餐厅等开通宽带冲浪区,免费向司乘人员提供上网服务;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餐厅、休息区等设立母婴室。

  全力推进福建地方名优产品在服务区上架直销,采用便利店专柜、专营区或专卖店等方式推介地方特产;在有条件的服务区探索“卖场”经营模式,提升高速公路自主经营品牌形象。通过完善统一采购配送体系,逐步实现服务区便利店“同城同价”。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车辆加油和维修等项目经营,实行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