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旅游局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打响“清新福建”品牌

14.02.2015  18:18

  2015年,全省旅游工作将围绕全面打响“清新福建”品牌,着力构建“清新福建”旅游产品、公共服务、品牌推广三大体系,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旅游服务向优质服务,传统营销方式向创新营销方式三大转变;推进区域、产业、闽台三大融合,加快旅游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确保2015年实现全省累计接待游客增长15%,旅游总收入增长16%的目标。

   一、构建“清新福建”产品体系,推动旅游产品升级

   一是加快旅游重点项目建设。 完善全省旅游重点项目库,精心策划重大旅游投资项目和新业态项目。编制《全省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点规划。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行动计划》中261个总投资为4586亿元的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推动华侨城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培育建设海丝文化、土楼文化等十大旅游产业集群。 二是支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引进全国有影响的旅游企业集团,支持各地通过合资合作、产权流转和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整合旅游资源,全省组建5-6家旅游投资企业集团,支持本土旅游企业集团做大做强。 三是推进旅游改革创新。 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推动重点旅游市、县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探索投资与消费相结合的众筹酒店、众筹旅游小镇的发展模式。 四是推动自贸区旅游业对外开放。 扩大旅行社业开放,放宽旅游从业人员限制,支持平潭国家旅游岛建设,推动实施旅游便利化措施,鼓励旅游金融创新,带动全省旅游业的改革创新。 五是推动旅游景区创新提升。 出台景区创新提升指导意见,全年新增40家A级景区,建立A级景区退出机制;提升100家景区,重点推进30家以上重要景区的提升。构建以景区为核心的旅游产品体系,提升配套设施和服务品质。推动建设平潭、湄洲岛和东山岛等旅游度假区,武夷山、梅花山、太姥山等休闲养生基地,福州、泉州、漳州等海上丝绸之路主要节点城市。 六是拓展旅游消费领域。 开发独具特色的旅游商品,启动“旅游商品推广周”活动,打造“福建伴手礼”。推动“清新客栈”特色民宿建设。推动特色美食街区建设,培育“闽式特色”餐饮品牌。

   二、构建“清新福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旅游服务升级

   一是健全交通便捷服务体系。 联合交通部门编制全省旅游交通规划,制定旅游交通道路建设行动计划。开展“清新福建”旅游直通车试点工作;建成10个以上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二是完善全域化城市服务体系。 健全公共交通,开通观光巴士。建设旅游度假区等旅游休闲度假场所、绿道休闲慢行系统等公共休闲设施和城市公共休闲场所。 三是提升旅游休闲服务水平。 制定一批“清新福建”标准体系,为旅游者及时提供景区、线路安排、天气、医疗急救等信息和咨询服务。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一批能达到优良标准的厕所。 四是强化旅游安全保障。 建立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实行景区最大承载量控制;指导各地建立重大旅游活动安全应急预案;抓好旅游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完善全省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的安全标识。 五是加强旅游市场治理。 健全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管机制,推进“大行管”体系建设,加强与公安、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协同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六是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坚决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建立游客旅游不文明档案,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重点整治出境旅游不文明行为,把好“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 七是推进人才兴旅。 办好“清新福建大讲堂”,举办地市党政领导旅游产业发展专题研修班。依托厦门大学等高校建立5个旅游人才培养基地,推动旅游职业教育改革,加强旅游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导游体制改革。

   三、构建“清新福建”品牌推广体系,推动旅游营销升级

   一是完善品牌形象体系。 在“清新福建”品牌统领下,构建以“清新福建”为主品牌,各市县旅游品牌为子品牌的福建旅游品牌体系。 二是创新营销方式。 注重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线上线下营销实效,创新网络营销模式,加强与互联网公司和OTA龙头企业合作。加大在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策划创意营销活动。 三是大力拓展市场。 出台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营销方案,巩固港澳台、东南亚、日韩等主要入境旅游市场,大力开发欧洲、俄罗斯等新兴市场。着重做好合福高铁沿线联合营销,巩固向莆、厦深等沿线营销实效。

   四、推动区域融合,加快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

   一是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合作,建立旅游合作协作机制和协调机构、出台旅游互联互通政策措施、完善相关旅游设施、联合推出丝绸之路旅游产品、塑造共同旅游品牌、构建营销推广联盟。 二是深化跨省区域旅游合作。 加强与长三角、泛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的旅游合作,建立跨区域综合协调机制。 三是加快省内区域旅游融合。 推动闽东北山海画廊旅游区、闽西南滨海文化度假区和闽西北文化生态旅游区等三大产业板块相互合作。

   五、推动产业融合,着力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

   一是促进旅游与产业融合。 深化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合作机制。促进旅游与工业融合,推动建设20家以上观光工厂。促进旅游与体育融合,建设10个以上海洋运动和山地户外体育旅游示范景区。促进旅游与医疗养生融合,推动休闲养生示范景区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促进旅游与信息化融合,构建全省智慧旅游大平台。 二是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 坚持以文旅融合重点项目为抓手,推进文化旅游八大示范工程。支持设立文旅融合发展基金,推动实施20个以上文化旅游融合重点项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三是促进旅游与新型城镇化融合。 出台全域化旅游城市标准,构建城市休闲度假产品体系,推动厦门、泰宁等10个以上全域化旅游城市建设。打造20个以上集生态运动、山地旅游、农业观光、美食体验等为一体的新兴休闲旅游集镇。 四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打造100个以上乡村旅游项目,提升乡村旅游规划,打造乡村旅游产品体系,组织500名乡村旅游业主赴台湾学习。适时召开全省乡村旅游发展现场会,宣传推广福鼎赤溪村旅游扶贫经验,重点启动30个以上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工作。

   六、推动闽台融合,加快构建“环海峡旅游圈”

   一是争取先行先试政策。 积极争取国家赋予福建更多先行先试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两岸机动车辆互通行驶、扩大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等先行先试政策。 二是构建水上“黄金通道”。 进一步发挥闽台空中直航、海上直航、“小三通”海空联运的立体交通优势,拓宽闽台海上直航旅游线路。做热“环海峡邮轮旅游”航线。 三是推动产业深度融合。 提升闽台乡村旅游产业合作六大平台。加快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建设,开发“高铁+邮轮”、“高速+邮轮”等系列旅游产品。引进一批台湾文创企业,提升一批富有闽台特色文化内涵的文创旅游产品。 四是打造平潭国际旅游岛。 推动平潭国际旅游岛规划编制和建设。支持平潭争取国际旅游岛相关政策,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丰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