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福州酒吧斗殴致1死2伤续:造谣者系一大学生

19.10.2014  17:17

  图为涉事微博截图。 王榕春 摄

  福州市仓山警方于18日晚间通报,“福州一酒吧发生斗殴事件并导致1死2伤”的网络谣言发布者系福州一高校大三学生杨某(平和人,男性,22岁)。

  2014年10月18日凌晨2时许,一名昵称为“腾讯大闽网”的网民在新浪微博上发文称“凌晨,在(福州市仓山)学生街kk酒吧楼下发生打架事件,造成一死两伤”,微博还附有多张照片。因该网友名为“腾讯大闽网”,被广大网友以为是官方言论,截止18日上午10时许,杨某发布的微博谣言就被转发、转载、评论数百条,浏览量数万次,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公众的恐慌,造成不良影响。

  发现该言论后,福州仓山警方于18日下午在官方微博回应称经调查,该微博内容不实,系谣言。

  仓山警方称,经调查,当日凌晨在KK酒吧并未发生斗殴事件,也无人员受伤,实情系福州市民蔡某、陈某等6名青年在聚会饮酒后发生争执拉扯,其中一名蔡姓男子因酒力不佳当场昏倒在地,另两名男子王某、陈某也因不胜酒力瘫坐地上。民警到现场后已将蔡某交由福州市二医院进行醒酒处置,今天早上所有人员都已清醒。

  18日晚间,仓山警方再次通报调查情况。通报称经多方查找,警方发现自称“腾讯大闽网”的人其实是一名首山路附近某高校大三学生杨某(平和人,男性,22岁)。18日下午17时许,仓山警方将杨某带到派出所询问情况。据杨某交代,18日凌晨0时许,其与素未谋面的微信女网友聊天时,那名女网友告诉他在首山路KK酒吧附近看到有人打架,好像有一个人被打死,两个人受伤,并将部分手机拍摄的现场相片传给杨某。杨某收到信息后,觉得这是一个提升自己网络“知名度”的好机会,在未核实该信息真假的情况下,就急忙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上述博文。

  后因害怕自己的捏造的虚假事实“曝光”,杨某便将该条微博进行删除,但尽管如此,不良的社会影响已经形成。鉴于杨某尚属于在校生,且这之前未发现违法记录,仓山警方依法对其处以了行政处罚。

  福州警方提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王榕春张宁对湖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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