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类区域禁设洗车场 排污不达标最高罚款5000元

02.06.2016  13:05

  6月1日起,《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实施

  本报讯(皮家璇 记者 刘佳)6月1日,《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今后,成都机动车清洗站一律按要求对服务项目进行明码标价,严禁室外占用人行道洗车,对不符合要求者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者将给予最高5000元的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成都市中心城区现有机动车清洗站963个,二、三圈层15个区(市)县的建成区现有机动车清洗站970个,全市共计1933个。据成都市城管委机动车冲洗管理处处长张鹤介绍,目前该市机动车清洗行业存在众多管理难题,包括清洗站选址困难、建站规模小数量少,管理不规范;大量清洗站临街设置、占道清洗、乱停乱放,造成道路设施损坏;许多清洗站乱排洗车污水、淤泥,污染环境;有的清洗站设在居民楼下,噪声扰民。《办法》要求,洗车场应当避开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交通拥挤地段和车流量较大的交叉口,同时规定五类区域禁止设置洗车站,包括紧邻层为居民住宅的地上房屋;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道路红线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饮用水保护区;城镇道路、广场、街道游园、消防通道、公园绿地、高压走廊、河道河堤保护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点位;其他依法禁止的区域。办法还明确,不得占用城镇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临时性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经营活动。《办法》明确,机动车清洗站作业区应当划分洗车区和擦车区,洗车区应当设置截水沟、三级沉淀池及污泥暂储设施,室内清洗站专用的洗车区和擦车区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并按规定设置全市统一设计的机动车清洗站标识。机动车清洗站产生的污泥及其他废弃物,应当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收运、无害化集中处置,不得随意排放、堆放和倾倒。不按标准设置、违规经营机动车清洗站或者不按规定处置产生的污泥及废弃物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要求机动车清洗服务收费由机动车清洗站经营者自主定价,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等。

  “洗车行业收费标准由市场定价,不同清洗站服务质量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但均须明码标价。”张鹤表示,如果出现未标价或实际收费高于标价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对商家处以500元罚款。

  昨日记者在青羊区浣仙汽美中心看到,墙上贴出了服务价目表,各类服务项目价格不等,标识清晰。对于《办法》的种种规定,店主曾先生表示,清洗站原来也存在不符合规定的地方,经过多次整改,现在已经符合要求。而当日,在青羊区美大驾修车洗车服务中心,青羊区城管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就发现了占道经营、服务费用未明码标价、洗车设备未统一收集处置、没有配备淤泥沉淀池等问题。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发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店主唐先生当即签字,并表示将立即配合《办法》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