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上合应成立禁毒常设机构

08.06.2018  08:51

  原标题: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魏晓军:上合应成立禁毒常设机构

  [环球时报记者 郭媛丹]禁毒合作一直是上合组织安全领域优先合作方向,历来为成员国元首高度重视,历次峰会均重点探讨。近日,《环球时报》记者专访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魏晓军,了解上合组织禁毒合作进程。

  6月10日,青岛峰会上合成员国元首将批准《上合组织预防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滥用构想》。此前,2015年7月,乌法峰会成员国元首共同发布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毒品问题的声明》。2011年6月,阿斯塔纳峰会成员国元首批准了《2011-2016年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落实行动计划》。峰会通过的文件和计划使得上合成员国在禁毒领域紧密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国际禁毒领域唱响“上合声音”,体现“上合力量”。

  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工作使100万民众免受毒品侵害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魏晓军向《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中国毒品形势稳中可控,但不容乐观。近5年来,中国共破获毒品案件86万起,其中跨境毒品案件1.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万名,缴获毒品459吨。截至2017年底,中国在册吸毒人员255.3万名,同比增长1.9%。

  魏晓军作为中方代表长期参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领域交流合作,他也负责中国公安部禁毒局与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禁毒国际合作。魏晓军认为,打击毒品犯罪的特殊性在于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仅靠一国之力无法解决,需要世界各国合作应对。目前涉毒国家日益增多,170多个国家和地区涉及毒品贩运,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存在毒品消费。进入中国的毒品的源头,很大一部分来自“金三角”地区,特别是缅北地区的毒品加工厂,解决毒品问题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成员国携手打击毒品犯罪存在“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首先,由于地理位置的相邻,上合组织成员国对于打击毒品犯罪的意愿和目标是一致的。魏晓军介绍说,“在上合组织地区,‘金新月’毒品外溢和渗透的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地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和挑战。‘金三角’海洛因和冰毒片剂产量处于历史高位,对中国、东南亚乃至整个亚太地区构成巨大威胁。

  同时,毒品犯罪猖獗背后一个更大的威胁是:毒品问题已经和恐怖主义紧密交织。毒恐结合、以毒养恐、以毒养军对地区各国安全、稳定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是上合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

  也因此,禁毒成为上合组织创始成员国在本组织框架内最早建立机制、制定规划、取得成效的合作领域之一。魏晓军向《环球时报》记者表示,17年前,上合组织成立;17年来,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从签订协议到建立机制,从协调立场到制定规划,从政策引领到务实推进,禁毒合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介绍,2009年5月,为推动上合组织禁毒合作,经中方倡议,上合组织首次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决定建立禁毒部门高官会议机制,设立法律基础、缉毒执法、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减少毒品需求四个常设专家工作组,正式启动了上合组织禁毒合作机制化进程。

  在务实合作方面,上合组织成员国执法先行,开展跨国控制下交付,组织联合行动,强化边境地区联合扫毒,加强经验交流,相互提供禁毒培训和技术设备支持,成员国禁毒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对于上合组织成员国在禁毒领域的合作成效,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5月17日在天津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上合组织各成员国联合打击毒品犯罪最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是一些数据。“2011到2017年上半年,各成员国共缴获160吨海洛因、1500吨大麻脂、300吨鸦片。也许你们对于这些数字并不敏感,那么可以通过百分比来感受一下:缴获的海洛因和大麻植物在欧亚大陆占比38%,大麻脂占欧亚地区缴获总量的26%。更直接的是在这些数字背后拯救了可能因毒品而失去生命的上百万人,他们中很多人都是年轻人。

  联合办案中央直接指挥

  无论机制建立还是执法合作,都经历过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中国公安部禁毒局国际合作处副处长佟立国从最初阶段就开始参与上合组织成员国禁毒合作的开展。他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合作是需要过程的,语言、文化、法律等方方面面的差异都需要通过相互了解、相互沟通逐步建立互信。经过一段磨合期,才能步入正轨,稳步开展务实合作。

  虽然这份工作很辛苦,但时间久了,佟立国也收获了来自各个成员国的朋友,现在可谓“朋友遍上合”。以前谈工作都很严肃,现在大家可以一边喝咖啡一边讨论问题,心平气和地沟通,都能互相理解。

  八个国家联合开展缉毒行动,可想而知有多么复杂。为描述清楚,佟立国以“跨国控制下交付”为例进行说明。“跨国控制下交付”是指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进行联合缉毒办案,该案件最显著的特点是跨境交易。“比如,某个成员国警方在长期跟踪一个贩毒组织的时候发现,该毒品交易可能会在中国境内进行,案件侦办需要和中国禁毒部门合作。该国警方会派人入境中国,掌握涉毒嫌疑人的一举一动,全程保证毒品安全和人员安全。

  根据介绍,即便是两个国家联合办案,出于毒品犯罪的隐蔽性、危险性,案件级别非常高,动用警力、物力非常庞大,从中央到省级到所涉市、区县都有专案组。案子由专案组根据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判断下达命令,进行收网。在这样的案件中,双方一线办案人员都要直接参与办案,而毒品犯罪分子都非常凶狠,双方警员要冒着很大危险,全力合作。近些年中国与俄、哈、吉、塔、巴开展跨国控制下交付16次。

  相比之下,联合行动更复杂,指挥级别更高,协调时间更长,动用警力更多,时间跨度更大,涉及地域更广,成效也更显著。

  佟立国介绍说,“通过联合行动可以更好地弄清楚当前毒品形势和现状,比如毒品来自阿富汗地区,那么根据和各个成员国之间的情报交流、联合行动,可以最大程度掌握阿富汗毒品进入中国的路线,以及毒品种类,并以此分析出更多的贩毒路线等一些非常有用的情报信息。”各国的联合行动开展得越多,对于各国毒品犯罪的震慑力度就越大。

  魏晓军认为,成员国之间应该加强执法合作,提高禁毒合作行动力。依托缉毒执法工作组或通过双边渠道,加强情报交流,各方共同梳理一批案件线索,合作侦办一批跨国案件。同时,积极争取在今年下半年部署实施本组织查缉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联合行动,开展跨国联合执法。

  向世界展示禁毒“上合力量

  魏晓军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上合组织正逐渐成为本地区禁毒合作的重要平台。随着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加入,上合组织成员国对“金新月”“金三角”毒品形成合围之势,更有利于打击地区毒品犯罪。

  上合组织秘书长阿利莫夫表示,上合组织成员国在打击毒品犯罪方面取得的成就提升了上合组织的地位和国际影响,使上合组织和其他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禁毒机构,比如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开展合作。“各成员国的专业素养和合作精神将进一步加强上合组织和其他禁毒国际组织的合作,也向全世界展示我们如何打击毒品犯罪。

  对于如何向世界展示“上合声音”,体现“上合力量”,魏晓军还认为各成员国之间应该加强立场协调,对外发出响亮的“上合声音”。“首先应该加强与相关国际及地区禁毒机构的合作,同时在实际行动中应该积极开展‘上合行动’。建议各成员国重点就‘金新月’‘金三角’毒品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有效评估,比如罂粟和大麻种植、通道路线等情况,共享信息数据,对区域制贩毒形势形成综合研判。在此基础上,向联合国提交本组织对区域毒情的科学判断。

  对于中国和其他成员国之间的交流合作,魏晓军表示,中国国家毒品实验室历经十年发展,在实验室建设、科研能力、服务实战水平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愿与成员国在毒品样品交换、毒品检验鉴定等领域深化合作;欢迎成员国毒检专家来华短期跟班作业,面对面交流。中国也愿意为成员国提供力所能及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截止目前,中方为哈、吉、巴、塔、乌举办双边禁毒执法培训班19期,283名执法官员参训;举办上合多边禁毒培训班4期,69名学员参加学习。同时,中国为有关成员国提供力所能及的毒品查缉技术和设备支持。

  对于上合框架内各成员国未来如何更好开展合作,是否会像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一样成立上合组织禁毒协调机构,以便更高效地组织各成员国开展禁毒合作,魏晓军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中方一贯认为需要一个禁毒常设机构,统筹协调对内对外合作。该机构有比没有好、早建比晚建好,至于放在哪里,中方愿与各方充分协商。

责任编辑:霍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