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神医” 叙永女子治病不成反遭毁容

06.05.2016  21:34

  四川在线泸州消息(苏忠国华江)整容不成反遭毁容的事件屡见不鲜,但四川泸州市叙永县两河镇的一女子遭毁容却不是因为整容,而是因自己轻信了“神医”的“祖传医术”。近日,叙永法院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各自承担了相应的责任。

   轻信“神医”女子惨遭毁容

  原来,在2014年12月初,女子李小芳(化名)感到身体不适,但并未就医,而是选择了请邻村的“神医”杨礼到家人为其“治病”。2014年12月6日晚,杨礼到了李小芳家后,用准备好的煤油、金属盆、钱纸等为李小芳“洗油火”(把煤油倒入装有水的盆中点燃,用钱纸投入盆内,再用手在燃烧的油水中将钱纸抓出,将火熄灭后热敷在李某不舒服的地方,如此反复几次。)在“神医”杨礼的一番施展之后,“治疗”过程结束。

  “医术”施展了,可意外也发生了,在杨礼将燃烧的钱纸放在李小芳身上后,致其面部、颈部、双手不同程度烧伤。杨礼告诉李小芳,这是正常的,过两天就恢复了,李小芳也听信其说法,未及时去医院医治。次日,李小芳仍疼痛难忍,才到医院进行医治,整个治疗用了20多天,产生医疗费用1万余元,杨礼为李小芳垫付了5000元医疗费后拒绝承担李某的一切损失。

  经泸州永宁司法鉴定所鉴定,李小芳面部烧伤为10级伤残。李小芳对被毁容感到十分痛苦,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小芳将杨礼告到了法院,要求杨礼赔偿其遭受的损失。

   双方均有责任赔偿“四六”开

  2015年8月5日,叙永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李小芳具备一定文化基础,应当崇尚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科学,抵制封建迷信。身体不适,本该到正规医疗单位进行治疗,而原告却相信迷信,让被告杨礼采用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方法驱除身体的不适,在迷信活动中被火烧伤,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杨礼用“煤油”这种易燃物品燃烧取火的方法,实施迷信活动,本身就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且被告未尽到注意义务,疏于防范,导致原告被烧伤,存在主要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本着弘扬科学,摒弃落后思想,合理解决特殊民事纠纷的原则,原告的赔偿按原、被告在本次事件中的过错大小确定赔偿责任比例,法院酌定原告自行承担40%的过错责任,被告承担60%的过错赔偿责任。近日,法院审判结果生效,双方未对判决提出异议。

  法官点评:叙永法院法官指出,近年来,因封建迷信活动引起的纠纷屡禁不止,应引起社会重视和民众反思。相关部门要强化科学文化知识的宣传,引导群众抵制和摒弃封建迷信活动,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