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全国社科规划办《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详情请见全国社科规划办官网链接 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0223/c219469-28143314.html ,请各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16年4月25日前将汇总好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办。报送材料包括:
1、《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6年2月修订)一式7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中一份由省规划办存档);
2、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所翻译原著、译稿或翻译样章各5份(译文须为2万字以上核心章节,用外文直接写作的须交已完成稿全文),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所签订的出版合同、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等有关文本的复印件及文译稿、原著著作权人授权证明各1份。另外,也可附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3、期刊类成果应提供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
4、项目申请书及翻译样章须附电子版光盘。
5、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1份(请严格按照样表格式用EXCEL文件格式制作);
6、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电子表格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我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单位名称”。
备注:
1、申请者登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与结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栏目),下载《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2016年2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2、请各单位 (科研人员、科研机构、学术期刊社类) 在《申请书》“八、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按照提示填写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落款时间按实际上交时间填写。
联系人:罗强、刘莎
联系电话:028-82973517、028-82973516
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文章来源:规划办 网站编辑:周宅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