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社拘役所关押轻刑快办拘役罪犯
南都讯 劳教制度废止后,一些违法犯罪现象怎么办?昨日,南都记者从广州中院获悉,该市已全面推开施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快办快审机制,并将逐步扩大拘役刑适用率。轻刑快办拘役罪犯和余刑3个月以下的罪犯不送到监狱,只送到拘役场所。
判案只用10分钟
去年4月2日,26岁的杨万里从广州南沙某居民家偷了台笔记本电脑。10月31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涉案金额1050元。13天前,案卷移送至南沙区法院,当天立案,24小时内,就移送刑庭。昨日上午,南沙区法院,该案采用简易程序开庭。从开审到宣判,只用了不到10分钟。他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此案是广州推行轻微刑事犯罪快办快审机制适用的第一批案件。
穗正在建两拘役所
劳教制度废止了,但一些违法犯罪现象还存在。
广州政法系统开始推行轻刑快办机制,把构成犯罪又非严重犯罪的违法行为,快办快审。不送到监狱,只送到拘役场所(一般1至6个月,数罪并罚也不能超过1年,比劳教短)。据悉,广州正在建设两个拘役所,专门关押轻刑快办拘役罪犯和余刑3个月以下的罪犯,避免轻刑犯和重刑犯“交叉感染”。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称,南沙区试行的这套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已在全市推开。
办案周期最短21天
据南沙区政法委印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意见(试行)》显示,轻刑快办机制涉及公、检、法三家。适用的刑案,公安机关应在2日内,对被采取刑拘等强制措施的疑犯,完成审查和相关证据的搜集。预审、提请批捕、移送检方起诉等程序也有时间限制。案卷移送检方,要加盖“轻刑快办”专用章,检方审核认为符合轻刑快办条件,应在15日内审查完毕并提起公诉。因此,这类案件从立案到审结,整个办案周期44天。如果被告人没有被羁押,整个周期才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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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案件:
危险驾驶、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六类,也可将符合规定案件的其他罪名案件纳入范围。
适用条件:
●案情简单、罪名单一;
●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明确;
●证据确实充分;
●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如实供述且无反复,对指控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适用法律无异议;
●无民事赔偿问题或已有效解决;
●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陈晓红 奉鑫 蔡颖 摄影:通讯员 罗伟雄
整合:陈实
广州地区读者详见AⅡ叠读本
(原标题:后劳教时代,穗推行轻刑快办快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