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因工中暑算工伤 未达伤残等级可报销住院费用

20.07.2015  10:09

   


7月19日,成都市红星路二段,来自德阳的建筑工人李师傅乘坐吊篮车正在高温下作业,他每天要喝两大瓶茶水解渴。


7月19日,成都街头,送餐外卖员小韦骑着自行车在写字楼间穿梭。

7月19日,传说中的三伏天刚好上演一周,上蒸下煮模式中,四川南部各地已经在数日前冲破了 35℃大关。今年夏天,我们撞到了“加长版”的中伏,三伏共计40天。

烧烤模式下露天作业,你准备好孜然了吗?”网友们闷热中的打趣不失川人幽默。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在35℃以上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应享受高温津贴。

7月1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了解到,中暑被纳入职业病范围,如果因工中暑,可以向卫生部门申请认定为职业病。一旦被认定为职业病,人社部门将会为其认定为工伤。

40℃以上

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37℃-40℃

最高温的3小时不得室外露天作业,且全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

35℃-37℃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高温津贴怎么发?

高温作业 每天补贴8至12元

7月19日午后,烧烤模式下的成都,环卫工人程宏英正在清理道路两边的垃圾。程宏英着长衣长裤,还用头巾包裹半张脸,“不这么穿,晒得更恼火。”她说,为了不晒伤脱皮,只有多出汗。当记者问其对高温津贴的了解时,程宏英说不出所以然,更不了解“高温工时规定”。

根据2012年6月新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在2012年,四川省将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要求各市(州)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具体的高温津贴标准。以乐山市为例,今年该市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井研县、峨眉山市、夹江县执行每人每天10元,金口河区、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每人每天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