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去年社保欺诈案增加2.5倍 6部门联手打击
四川日报网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 为有效查处和防范我省社会保险欺诈行为,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近日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六部门,建立了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手合力打击社保欺诈行为。这是记者5月24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省人社厅基金监督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处和防范工作合力,推进建立行政和司法联动打击社会保险欺诈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完整,维护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联席会议职能包括:研究提出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安排协作配合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审议相关制度文件;通报社会保险欺诈查处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分析社会保险欺诈形势和任务,研究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需省级督查督办的重大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案件;指导地方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和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时有发生。2015年,全省人社部门受理社保欺诈举报案件359件,比2014年增加220件。2015年至今,人社部门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8件,案件类型包括:虚构证明材料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篡改个人档案出生年龄骗取养老保险基金;办理双重户籍并更改年龄以个人身份参保,骗取养老保险待遇;利用假发票骗取医保基金;民营医院通过虚假宣传引诱患者住院治疗并从中抽头提成骗取社保基金;虚构住院材料骗取医保基金;在单位帮工受伤,隐瞒、编造受伤事实,以“在家行走不慎踩滑跌伤”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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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资料骗取医保金被查处
5月24日,省人社厅公布四起社保欺诈典型案件,其中包括郑某某骗取医保基金案。
2015年正月初,在成都双流某建筑工地务工的郑某某,因为痛风到双流某医院门诊治疗。因为包头工刘某欠郑某某7000余元,因此所有医疗费用均由刘某支付。郑某某和刘某约定,等报销费用到账后,郑某某扣除工资7000元,剩余的费用退还刘某。随后郑某返回某县家中,刘某将住院资料报销凭证邮寄给郑某某。
2015年7月,郑某某向所在县医保局上交了一份其本人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27日,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住院治疗的报销凭证,住院费用为18747.84元。因报销费用较大,县医保局通过省医保局进行核实,发现郑某某提供的报销凭证均系伪造。
今年3月,某县人社局监察大队接到县医保局的移送案件后,前往郑某家中调查。郑某承认,他本人没有在华西医院住院治疗过,报销的资料是虚假的。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