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新社会治理 向民主方式和提供社会服务转变

06.10.2014  11:50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最新成果,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省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攻坚期,推进社会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对于顺畅推进各项改革事业,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实现社会文明,奋力谱写伟大中国梦的四川篇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反映了党在社会建设发展理念和思路上的重大转变,体现了党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升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人民安居乐业。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以及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四川特点的社会管理体制,必须更加注重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在治理思路上,要从重经济建设轻社会治理向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营造安定有序发展局面转变。要切实解决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治理“一手软”的问题,把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作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下大气力统筹规划,下大功夫纵深推进,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取得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突破,积极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大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为“两个跨越”提供坚强支撑。

  在治理主体上,要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立足政府主导和依靠多元融合转变。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改变政府包揽一切的做法,重点解决“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着力培育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民间组织体系;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规范公众参与行为,依靠人民群众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目标。

  在治理方式上,要从重管制控制轻协商协调向重视民主方式和提供社会服务转变。要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社会治理的简单做法,更加善于运用群众路线的方式、民主的方式,尽可能通过平等友好的对话沟通、会商协调等办法来解决相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政府职能从管控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切实改变社会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的现状,以广大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公益、民生型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和提供服务。

  在治理环节上,要从重事后处置轻源头治理向抓紧前期工作和实施动态管控转变。努力摆脱总是事后应对的被动局面,更多地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救急转向源头治理。前移社会治理关口,完善群众基本利益保障机制,着力改善发展好民生,建立各领域行为规范体系,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于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引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等,使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少产生、少激化。

  在治理手段上,要从重经济行政手段轻法律道德手段向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有效发挥政治优势转变。努力改变社会治理手段单一的传统做法,更多地运用法律规范、经济调节、社会秩序、道德约束、心理服务、舆论引导等手段,使社会治理的效果更加显著。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公平正义,努力达到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减少社会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的目标。

  何成华 作者单位:省委政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