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扶贫潜力有待释放
记者 王小霞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首个社会扶贫方面的专门文件。
该文件经过了国务院扶贫办和有关部门、专家的深入研究,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社会扶贫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参与主体、参与方式、支持政策和组织保障等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应该说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扶贫工作的重要文件。
“此次文件最大的亮点就是提出了全面创新社会扶贫的方向、途径和措施,对以后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将起很大的促进作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学者及企业界人士表示,未来社会扶贫的潜力将会很大。
目前扶贫仍以政府为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减少了2.5亿贫困人口,参照国际扶贫标准测算共减少6.6亿贫困人口,可以说扶贫力度比较大。但目前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贫困状况依然严峻。
扶贫办国际合作和社会扶贫司副司长刘书文在解读《意见》时表示,按照我国扶贫标准,到2013年底还有824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国有12万多个贫困村,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
另外,政策体系尚需完善。扶贫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各级职责不清,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也存在违规现象。还有就是社会扶贫的参与度不够。全社会广泛参与扶贫的平台尚未建立,支持、引导、监管等政策也不够健全。
“总体来看,当前扶贫工作主要还是以政府发动,或者是以政府或部门为主体,而社会扶贫则比较少。”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教授张琦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真正的社会扶贫还没有充分地动员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不能如期实现,很大程度上要看扶贫攻坚工作做得怎么样。要广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济困,确保如期实现扶贫开发“两不愁、三保障”的奋斗目标。李克强总理提出“要继续向贫困宣战,决不让贫困代代相传”,并提出了“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社会扶贫体制机制创新,打好新时期的扶贫攻坚战。自今年以来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扶贫日、首次召开了全国社会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开展了社会扶贫表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社会扶贫方面的专门文件。
社会扶贫潜力很大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财富积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上热心扶贫、愿做善事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越来越多,他们通过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募集款物、志愿服务等形式,积极投身扶贫开发事业。
“但从总量上来看,我国社会扶贫的潜力还很大。”张琦告诉本报记者,虽然当前已经有一定的社会扶贫力度,但相对于政府主导的专项扶贫等来说,社会扶贫比较少,而相对国外社会扶贫的比例来看,我国社会扶贫的比例也较小。所以,社会扶贫的潜力很大。
张琦认为,扶贫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创新完善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那么,如何更好地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张琦认为,一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力量了解扶贫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鼓励。如按《意见》所说落实优惠的政策。主要是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
另外,建立畅通的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让大家知道怎么扶贫。
“我们以前也想做些扶贫项目,但由于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很难找到合适的扶贫项目,另一方面也不专业,不知道怎么做,所以最后都不了了之了。”深圳一家电子制造企业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有时候扶贫做起来并不像听起来那么容易。
本报记者电话采访的多位企业负责人后发现,很多企业对于“哪里需要扶贫、需要怎么扶贫”的问题都是不甚了解。
还有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扶贫应该有更专业的操作,因为扶贫不是简单拿些钱给扶贫对象,真正的扶贫,应该找到扶贫对象的贫困根源,从观念、资金、技术等多方面进行扶持,并且要持续跟进,让扶贫对象自己拥有“造血”功能,才能真正脱贫。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扶贫部门表示,未来扶贫工作将结合建档立卡工作把贫困村帮扶重点找出来,把扶贫规划摆出来,分门别类设立社会参与项目。让想扶贫的人信息对称、渠道畅通,推进扶贫供给与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实现社会扶贫和精准扶贫有效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