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29.12.2020  17:59

让法规更加务实管用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那顺孟和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是自觉主动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做到知行合一,用以破解地方人大工作中的难点。

  突出解决地方立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针对性、有效性差的问题,坚持小切口、精细化,让法规更具有操作性和执行力,更加务实管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要求,我们提出立法新思路,立项上做到“小而少”,法规文本上做到“少而精”,规范设计上做到“精而灵”,确保法规站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这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我们坚持生态立法优先,先后制定了自治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等一批法规。

  突出解决监督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粗、宽、松、软”问题,始终做到真监督、真见效,在服务大局中体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我们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人大首次监督问题清单制”和“跟踪监督问题清单销号制”。目前,已经形成问题清单工作全链条机制。

  坚持少而精,精准提出项目。我们的监督项目始终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聚焦三大攻坚战、现代能源经济等推动高质量发展重大议题;始终聚焦教育、医疗等民生难点痛点问题;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解剖麻雀”式调研,精准提出问题。我们首次组织三级人大上下开展联动监督,赴31个贫困旗县进行调研,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汇总形成5个方面25个问题的清单。坚持跟进监督,解决一项、销号一项。我们在首次监督提出问题清单后,第二年持续跟进听取政府落实问题清单情况报告。监督工作问题清单销号制已经成为内蒙古人大工作的一张“名片”。

  

推进人大制度实践 践行“八八战略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梁黎明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今年春天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聚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力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奋力推进人大制度实践和各项履职工作。

  突出理论先行,强化三者有机统一的政治引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最根本是坚持党的领导,最核心是做到“两个维护”。我们改进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常态化,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突出制度创设,拓展三者有机统一的依托平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三者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必须着眼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把根本政治制度完善、发展好,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浙江省委切实加强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持续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省域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突出担当作为,打通三者有机统一的转化通道。实现三者有机统一,就必须通过人大履职,打通党言党语、民言民语、法言法语三者之间的转化通道。我们坚持把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转化为法规规范和法治实践,收集反馈代表、群众、专家学者对编制“十四五”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将民心民意、民言民语有机融入党言党语、法言法语体系当中。

  突出自身建设,筑牢三者有机统一的组织基础。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把三者有机统一,需要强有力的组织基础和人力保障。我们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上下级人大思想政治建设互动联动的要求,连续两年分别举办全省人大党建工作、政治建设座谈会,营造人大系统党建工作合力,以党建为引领保障纵深推进人大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梁建勇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的重要论述。福建各级人大深入学习研究和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与重大实践,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开创新时代福建人大工作新局面。

  做到心中有“”,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举办组成人员学习班、常委会会议等专题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做到心中有“”,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牢牢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关切。三级人大联动开展食品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连续四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监督;多级人大协同打造“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品牌,开展代表约见活动,采用“一建议一评价”办法,提升建议办理实效。

  做到心中有“”,始终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法治福建再上新水平。今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促进乡村振兴、水污染防治等24项法规草案,通过14项,批准设区市法规19项,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8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进一步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三个紧扣”的要求,扎实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更好地将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把握工作规律 创新方式方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于晓明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山东省委领导下,注重把握规律、创新方式,在工作选题、推进、组织、评价等方面初步探索形成了比较清晰的思路,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问题导向、结果评价、师出有名、力所能及”,并取得一定成效。

  围绕中心,就是围绕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人大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省委“八大发展战略”“九大改革攻坚行动”等决策部署,把省委部署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并跟踪监督落实。

  服务大局,就是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改革攻坚任务,谋划开展人大工作。今年以来围绕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为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支撑。相继制定出台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和全国首部省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野生动物保护、监狱戒毒所疫情防控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方面依法落实防控措施。

  问题导向,就是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领域和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提升人大工作。针对基层长期反映强烈的乡镇政府权力有限、责任无边问题,制定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理清乡镇与上级政府及部门间权责关系,保障基层在法治框架内履职尽责。

  结果评价,就是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以实践效果检验改进人大工作。经过持续跟踪监督,促进山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4.9%和37.1%。

  师出有名,就是依照法定职责、法定范围、法定程序,创新加强人大工作。按照立法法要求,扩大群众参与立法渠道;社会信用立法集中在多地现场开展立法听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立法首次试点“返场听评、蹲点调研”工作方式等。

  力所能及,就是努力使履职能力与承担的任务相匹配,保障促进人大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提升干部队伍的水平、素质;执法检查前组织专家先行摸底,委托专业智库对政府工作进行评估,从专业角度查找问题。

  

抗疫斗争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 王 玲

 

  在伟大抗疫斗争中,我们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显著优势有了更深刻的领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显著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独特优势,是赢得抗疫斗争的根本保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把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常委会及其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防控工作要求上来,组织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全部投入到疫情防控一线。

  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挥植根于人民的天然优势,是赢得抗疫斗争的根本依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们牢记嘱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惜一切代价救治病人。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一线当先锋、作表率,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动员人大代表宣传解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科学防控知识,深入了解反映群众诉求,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坚持依法治国,发挥良法善治的治理优势,是赢得抗疫斗争的根本举措。面对这次大考,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修法快速反应机制,创新立法调研、论证方式,发挥法规制度作为“共同遵守的最大公约数”作用,用法治力量守卫人民生命健康安全。支持督促政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围绕做好习近平总书记交办的“必答题”,努力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加快补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短板。

  

大力推进“四讲四有”人大建设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王铭晖

 

  近年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推进“四讲四有”人大建设,着力建设讲忠诚有信念的政治机关、讲法治有权威的权力机关、讲责任有担当的工作机关、讲宗旨有情怀的代表机关,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举旗帜、明方向,增强党的领导力。我们坚持以建设讲忠诚有信念的政治机关为统领,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始终与党的核心同心,发挥常委会领导带头、常委会组成人员带动、人大代表带领作用,确保人大系统拥护核心、紧跟核心,引领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核心周围;始终与党的理论同频,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始终与党的部署同步,坚持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指向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

  重立法、保善治,增强法治保障力。我们坚持以建设讲法治有权威的权力机关为支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党委领导立法,省委领导对人大立法交任务、提要求、亲自抓;突出人大主导立法,完善人大主导立法机制,实行提前介入、全程介入、实质介入“三介入”;探索多方协同立法,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跨区域、全流域协同立法机制。

  强担当、扛使命,增强履职行动力。我们坚持以建设讲责任有担当的工作机关为重点,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推动大局中强化履职担当。主动为大局担责,紧扣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等任务,统筹做好人大工作;积极为大局尽责,推进重大部署、重要法律、重点工作落实;真正为大局负责,提升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

  守初心、谋民利,增强民心凝聚力。我们坚持以建设讲宗旨有情怀的代表机关为落点,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明确代表发挥作用的“方向标”、打造代表发挥作用的“直通车”、架起代表发挥作用的“连心桥”。

  

坚持法治统一与地方实际相结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李 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盯良法善治总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明显成效。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坚持立法规划、立法计划按程序报请常委会党组研究,立法计划调整、重要法规起草、主要制度设计、立法重大舆情等事项经党组研究后,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的制度,把党的领导体现在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必须充分回应人民呼声,反映人民意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每一件立法都要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本届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途径,从源头上拓宽项目征集渠道,最大程度地听取民声、汇集民智、凝聚共识。完善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扩大数量和覆盖领域,实现设区的市全覆盖。

  必须坚持依法立法,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严格遵循按照法定立法权限、法定立法程序立法。2016年及时修改立法程序规定,使其与修改后的立法法相衔接。2019年制定了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跟踪问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进行完善。

  我们始终坚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及时修订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通报制度,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区、市、县、乡四级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了备案审查全过程各环节电子化,通过提前介入、日常沟通、内部审查、专家审查等多种形式,把可能存在的问题解决在法规报批前。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潘利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就推进东北振兴提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近年来,我们以打造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重点,从完善法规制度、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打出“组合拳”,推动营商环境建设。

  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推动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依靠法治、遵循法治,加快营商环境立法,用健全的制度体系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我们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需要,优先安排涉及营商环境的立法,并注重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决策部署上升为法规、转变为全市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环境。发挥人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要切实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推进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环境和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优势,助推建设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来自各行各业,最清楚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紧紧依靠代表,把代表的作用和优势发挥出来、把代表的潜能释放出来。

  强化常委会机关示范引领,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人人有责。我们坚持从人大机关干部抓起,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宣传,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同时,主动融入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大局,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全部与企业对接,及时反映和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中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充分彰显我国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许安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三者有机统一并不断深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将三者有机统一作为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之一。

  实践充分证明,三者结合得越紧密,党的领导越坚强有力,人民当家作主越真实充分,依法治国越深入推进,我国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越能充分彰显。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贯彻体现党的主张。要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体现为法律规定。立法要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持立法为民,切实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我们党的执政使命,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立法要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障人民享有的广泛权利,充分体现和反映人民群众意愿。要不断完善民主立法程序和机制;健全民主立法回应制度,用好法工委发言人等机制;顺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创新更多实现形式,拓宽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

  坚持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立法规律,尊重自然规律,反映和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就具体立法项目而言,该走的程序和环节一个都不能少,不能急于求成,不讲质量。同时,越是任务重、要求高,越要重视立法效率,加快立法工作,增强法律及时性。要根据现实需求和实际情况,区分轻重缓急,合理配置资源,做到急需先立、成熟就立,绝不能贻误战机,错失制度确立的“窗口期”。

人民日报》( 2020年12月25日 第1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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