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在蓉开展立法调研

27.08.2018  23:20

  8月27日,为深入做好《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立法服务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高新区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2018年7月,《条例(草案)》已由省人民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如何结合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贯彻实施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如何支持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如何规范自主创新方面的工作机制,示范区如何提高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设施保障、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如何规范产业基金、产业扶持政策;如何处理好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条例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成都高新区汇报了示范区建设情况后,提出了进一步明晰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方向、明确示范区法律主体地位和职责权限、凸显示范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等立法建议。

  座谈会上,来自省科技厅、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企业、千人计划专家、高校及成果转化平台代表等有关人员围绕《条例(草案)》立法提意见、说建议,畅所欲言,进行座谈交流。

  刘作明指出,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围绕制定《条例(草案)》的指导思想与依据、省市如何共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如何构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加强调研座谈、专题研讨和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打好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朱新华主持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达贵出席座谈会。

(本报记者 钟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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