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局确认并叫停家装业六大“霸王条款”

13.12.2013  10:53

12月11日,北京市工商局叫停家居装饰行业存在的6大“霸王条款”,明年1月1日起,需要进行家庭装修的北京市民,可使用工商部门发布的新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即使装修公司与消费者自行签订协议,也须剔除这些“霸王条款”。

6 大“霸王条款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迟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装饰工程所在区域如果存在环境污染现象,则乙方有权拒绝检测,对甲方自行检测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对合同中已确定的工程项目提出减项时,如未开工的须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款5%的减项费,在同时有增项时,按增减项差额的负值作为实际的减项款额收取5%减项费;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凡在XX装修公司以外采购的材料,XX装修公司不负责保修与环保质量保证。” 

甲方需要开发票,另加工程总款6%的税款。” 

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新版合同亮点

工程验收:在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基础上,增加了中期工程验收。

明确装修时间:每天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家装公司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一旦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公司须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设定保修期: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

空气质量验收:供应的家装材料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验收时,若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有争议,应申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