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27.03.2014  14:12

一、调剂遵循的原则

(一)为鼓励广大考生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原则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上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应优先安排其进入复试。

(二)在首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已上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前提下,对我校一些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生源不够的学科,可从校外调剂录取;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4年调剂政策。

(三)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应为报考学术型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考生,考试科目中必须含数学一和英语一,其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报考A类地区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

(四)调剂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要求办理调剂录取手续,完成初试档案的调取,否则调剂录取无效。

二、录取遵循的办法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和录取按照《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二)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应优先录取。

(三)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以上网公布的形式通知考生。

三、其他

(一)我校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体检、政审等工作,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完成,请考生注意相关时间安排;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合同。

(三)我校调剂录取的所有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执行。

      (四)本文件与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相冲突的,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文件为准。